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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校长(校長)
(1).古代士卒一队之长。管子·度地:“请为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大夫、大夫佐各一人,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史记·魏豹彭越列传:“於是 越 谢曰:‘臣老,诸君彊以为长。今期而多后,不可尽诛,诛最后者一人。’令校长斩之。”
(2). 汉 代守卫皇帝陵园的官名。后汉书·百官志二:“先帝陵……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國語辭典》:政纪(政紀)  拼音:zhèng jì
大陆地区指行政纪律。
《漢語大詞典》:官都
国家众官的首长或某地方某单位的行政长官。管子·问:“问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今事之稽也何待?” 尹知章 注:“官都,谓总摄诸司者也。” 郭沫若 等集校:“此‘官都’与‘五官’同列,当为中央之官都……唯官都有大小之别,在中央者‘总摄诸司’,等於冢宰, 尹 俞 未误。在地方及其他官职,亦有都,《度地篇》水官有都,即其证。”
《漢語大詞典》:大案
(1). 清 代各省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同时列名保举一大批下属晋级,称为大案。《老残游记》第四回:“老兄可以捐个同知,今年随摺一个过班,明年春间大案,又是一个过班,秋天引见,就可得 济东泰武临道 。”
(2).指重大案件。如:近年来抓紧审理经济领域中的大案、要案,依法判处了一些贪污盗窃分子。
《國語辭典》:五院  拼音:wǔ yuàn
1.现代政治中指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分别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加以行使。
2.古代政治指唐以后的官制,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为「五院」。
《漢語大詞典》:行署
(1). 唐 代流外官的通称。旧唐书·职官志二:“郎中一人掌小銓,亦分为九品,通谓之行署。以其在九流之外,故谓之流外銓,亦谓之小选。”
(2).旧时大吏出行的临时住所。 宋 苏舜钦 《祭舅氏文》:“处以行署,拔于荆柴,异俗改眼,驩然相陪。”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海忠介公:“及 海忠介 至,吏请为行署於 江 之北岸。”
(3).行政公署的简称。 徐迟 《火中的凤凰》:“这条法令,已由 华北 人民政府通令了各行署、省府及 天津 海关。” 萧平 《三月雪》:“那是一个很复杂的村子,国民党 鲁东 行署在那里住过,敌人在那里安过据点。”
《漢語大詞典》:盐监(鹽監)
指产盐的行政地区。 宋 代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设特别行政区划,称为“监”。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 孟知祥 累表请割 云安 等十三盐监隶 西川 ,以盐直赡 寧江 屯兵。”
《漢語大詞典》:宰守
(1).主管守卫。后汉书·酷吏传序:“ 汉 承 战国 餘烈,多豪猾之民,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桀健者则雄张閭里。且宰守旷远,户口殷大。”
(2).泛指地方行政长官。周书·苏绰传:“明知百僚卿尹,虽各有所司,然其治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也。”南史·贺琛传:“今天下宰守所以皆尚贪残,罕有廉白者,良由风俗侈靡使之然也。”
《國語辭典》:总务(總務)  拼音:zǒng wù
1.总管事务。《旧唐书。卷一一。代宗本纪》:「虽西汉以二府分理,东京以三公总务。」
2.机关学校中负责文书庶务、财产管理等行政事务的单位。
3.负责总管事务的人。如:「他在学校当总务。」
《漢語大詞典》:总政(總政)
(1).犹言行政长官。 清 袁枚 新齐谐·阴阳山:“潜问何官,曰:‘此冥府总政也。’”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简称。
《國語辭典》:副官  拼音:fù guān
职官名。军事机关协助首长办理一般行政等事宜的助理人员。《清史稿。卷一一九。职官志六》:「陆军部……军医、军法六司,各司长一人,副官一人。」
《國語辭典》:市长(市長)  拼音:shì zhǎng
1.职官名。汉代五都置市长。《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市长。」《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
2.治理一市的行政首长。
《漢語大詞典》:市令
(1).古官名。掌管市场。 战国 时 楚国 有市令之官。见《史记。循吏列传》。 汉 于 长安 东、西两市各置市令一人,属京兆尹。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序《食货志下》。 南北朝 亦各有市令。见魏书·李裔传南齐书·东昏侯纪。 唐 时各都督府、州及三千户以上的县皆置市令,不满三千户的县,若地处要路而交易繁盛者,亦听依三千户法置之。见新唐书·百官志四、 宋 王溥 唐会要·市
(2).司市官颁布的教令。周礼·地官·廛人“罚布” 汉 郑玄 注:“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 贾公彦 疏:“谓司市有教令,其人犯之,使出泉。”
《漢語大詞典》:道府
清 时道一级地方政府,或该级政府的行政长官。清史稿·世祖纪一:“兵兴以来,地荒民逃,流离无告。其令所在有司广加招徠,给以荒田,永为口业,六年之后,方议徵租。各州县以招民劝耕之多寡、道府以责成催督之勤惰为殿最。岁终,抚按考核以闻。” 易宗夔 《新世说·假谲》:“未几 杨 巡抚 广东 ,即保荐 王 同往,以道府用,洊升两司。” 何刚德 《春明梦录》卷下:“御史辗转一二十年,亦不过得道府而去。”
《漢語大詞典》:石烈
女真语。指县以下的行政机构,相当于乡。辽史·国语解:“ 霞瀨益石烈 ,乡名。诸宫下皆有石烈,设官治之。”
《漢語大詞典》:北曹
指 明 代设在 北京 的吏、户、礼、兵、刑、工等中央行政机构。设在 南京 者则谓之南曹。 明 冯梦龙 《古今谭概·口碑》:“国朝吏部之权俱在北曹,南曹殊落莫。惟考察年, 南京 官五品以下,黜调皆在其手,声势赫奕。过此,则又如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