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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献玉招刑
宫刑加子长
乳视
刑措
训刑命吕
词典
典刑
刑狱
提刑
刑部
仪刑
刑罚
刑名
刑政
政刑
刑书
典故
三刖
  
三献三刖
  
三献荆山
 
再献甘灭趾
 
刖人哭
   
卞和三献
 
卞和不斲
 
卞和刖
 
卞和耻
 
卞和泣
 
卞和玉
 
卞和胫
 
卞子抱玉
 
卞山璞
  
卞玉
  
卞疑
 
和氏三献
 
和氏璧
 
和氏宝
 
和氏愆
 
和氏泪
 
和氏献玉
 
和氏玉
    
悲玉石
   
抱玉卞和
 
抱玉泪
  
抱石疑非
 
楚人随玉
  
楚家玉
 
楚山囚玉
 
楚山玉
 
楚山迷璧
 
楚王珍
   
泣楚玉
  
泣血人
 
洒泪成血
 
为玉泣
   
献玉和
 
献玉招刑
  
玉三献
 
璧悲三献
 
痛玉
 
白璧三年泪
 
白璧冤楚
 
白璧疑冤楚
 
良璞悲
  
荆人美璞
   
荆山待价
 
荆山玉
 
荆山璆
    
误卞和
 
谤玉
 
證玉臣
 
贼奇璞
 
足刖已过三

相关人物
卞和


《韩非子》卷四〈和氏〉~238~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简释

卞和:指知音。唐李涉《送颜觉赴举》:“居然一片荆山工,可怕无人是卞和。”

卞泣:指怀才不遇,或指蒙冤。唐杜甫《舟中出江陵南浦寄郑少尹》:“滥窃商歌听,时忧卞泣诛。”

和氏玉:咏玉。唐钱起《落第刘拾遗相送东归》:“独收和氏玉,还采旧山薇。”


例句

其兄因献璞,再刖不履地。卞和名永永,与宝不相坠。劝尔出门行,行难莫行易。 元稹 出门行

圭璧无卞和,甘与顽石列。 元稹 谕宝二首

坚贞与和璧,利用归干将。 刘商 哭韩淮端公兼上崔中丞

连城犹隐石,唯有卞和知。 刘商 殷秀才求诗

莫将和氏泪,滴著老莱衣。 刘得仁 送友人下第归觐

泣连三献玉,疮惧再伤弓。 刘长卿 落第赠杨侍御兼拜员外仍充安大夫判官赴范阳

顷游灵台下,频弃荆山玉。 刘长卿 赠别于群投笔赴安西

刖足岂一生,良工隔千里。 刘驾 下第后屏居长安书怀寄太原从事

越欧百炼时,楚卞三泣地。二宝无人识,千齿皆弃置。 吕温 古兴

再刖未甘何处说,但垂双泪出咸秦。 姚鹄 随州献李侍御二首

痛玉不痛身,抱璞求所归。 孟郊 古兴

哲人卧病日,贱子泣玉年。 孟郊 哭秘书包大监

行吟楚山玉,义泪沾衣巾。 孟郊 答姚怤见寄

因悲楚左右,谤玉不知珉。 孟郊 答卢虔故园见寄

况当圣明主,岂乏證玉臣。 孟郊 送孟寂赴举

应怜泣楚玉,弃置如尘泥。 孟郊 鸦路溪行呈陆中丞

定知和氏璧,遥掩玉轮辉。 宋之问 送赵司马赴蜀州

忽对荆山璧,委照越吟人。 庾抱 卧痾喜霁开扉望月简宫

只应抱璞非良玉,岂得年年不至公。 张乔 自诮

似璧悲三献,疑珠怯再投。 张子容 璧池望秋月

自将荆璞比,不与郑环同。 张惟俭 赋得西戎献白玉环

和玉悲无已,长沙宦不成。 张说 岳州别姚司马绍之制许归侍

贞坚自有分,不乱和氏璧。 戴叔伦 孤石

所痛无罪者,明时屡遭刖。 曹邺 下第寄知己

荆璞且深藏,珉石方如雪。 李咸用 览友生古风

既同和氏璧,终有玉人知。 李咸用 赠来鹏

荆山有玉犹在璞,未遇良工虚掷鹊。 李咸用 送人

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 李商隐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

徒为卞和识,不遇楚王珍。 李峤

知君分如此,赠逾荆山璧。 李德裕 重忆山居六首罗浮山

居然一片荆山玉,可怕无人是卞和。 李涉 送颜觉赴举

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弃,徒劳三献君。 李白 古风之三十六

本是楚家玉,还来荆山中。 李白 将游衡岳过汉阳双松亭留别族弟浮屠谈皓

荆人泣美玉,鲁叟悲匏瓜。 李白 早秋赠裴十七仲堪

抱石耻献玉,沈泉笑探珠。 李白 赠丹阳横山周处士惟长

徒有献芹心,终流泣玉啼。 李白 赠范金卿二首

大国本多士,荆岑无遗璧。 李益 华阴东泉同张处士诣藏律师兼简县内同官因寄齐中书

刖足岂一生,良工隔千里。 李频 下第后屏居长安书怀寄张侍御

晓涧青青桂色孤,楚人随玉上天衢。 杜牧 押兵甲发谷口寄诸公

但寻陶令集,休献楚王珍。 杜牧 梁秀才以早春旅次大梁将归郊扉言怀兼别示亦蒙见赠凡二十韵走笔依韵

子既屈一鸣,余固宜三刖。 杜牧 池州送孟迟先辈

滥窃商歌听,时忧卞泣诛。 杜甫 舟出江陵南浦奉寄郑少尹

此时泣玉情虽异,他日衔环事亦同。 杨知至 复落后呈同年

荆玉收难尽,齐竽喜暂闲。 权德舆 过张监阁老宅对酒奉酬

莫将和氏泪,滴著老莱衣。 殷遥 送友人下第归省

山中荆璞谁知玉,海底骊龙不见珠。 牟融 寄周韶州

结绿处燕石,卞和不必知。 独孤及 送陈兼应辟兼寄高适贾至

哀哀献玉人,楚国同悲辛。泣尽继以血,何由辨其真。 王昌龄 为张僓赠阎使臣

三献寝不报,迟迟空手回。 白居易 效陶潜体诗十六首

抱玉三朝楚,怀书十上秦。 卢僎 途中口号

荆山璞在终应识,楚国人知不是狂。 窦庠 酬谢韦卿二十五兄俯赠辄敢书情

价轻犹有二,足刖已过三。 罗隐 寄洪正师

顾我昔年悲玉石,怜君今日蕴风雷。 罗隐 送章碣赴举

荆璞献多还得售,桂堂恩在敢轻回。 翁承赞 喜弟承检登科

荆山产美玉,石石皆坚贞。未必尽有玉,玉且问石生。 聂夷中 客有追叹后时者作诗勉之

荆人献始遇,良匠琢初成。 叶季良 赋得琢玉成器

投珠恐见疑,抱玉但垂泣。 薛据 古兴

芸香误比荆山玉,那似登科甲乙年。 薛涛 赠韦校书

明年徵拜入,荆玉不藏诸。 苏颋 钱荆州崔司马

楚玉已曾分卞玉,膺门依旧是龙门。 许棠 讲德陈情上淮南李仆射八首

东归万里惭张翰,西上四年羞卞和。 许浑 长安岁暮

知将刖足恨,去击李膺门。 贯休 送友生入越投知己

眼中两行泪,曾吊三献玉。 贾岛 古意

同声惭卞玉,谬此托韦金。 郑愔 同韦舍人早朝

荆玉终无玷,随珠忽已弹。 郑愔 贬降至汝州广城驿

独收和氏玉,还采旧山薇。 钱起 落第刘拾遗相送东归

不嗟荆宝退,能喜彩衣还。 钱起 送安都秀才北还

勿信玉工言,徒悲荆国人。 陈子昂 观荆玉篇

白璧疑冤楚,乌裘似入秦。 陈子昂 酬李参军崇嗣旅馆见赠

献玉频年命未通,穷秋成病悟真空。 陆畅 下第后病中

穷通应计一时间,今日甘从刖足还。 雍陶 再下第将归荆楚上白舍人

众宝归和氏,吹嘘多俊人。 韦应物 寄令狐侍郎

卞和试三献,期子在秋砧。 韩愈 孟生诗

譬如黄金盘,照耀荆璞真。 韩愈 酬裴十六功曹巡府西驿涂中见寄

衣挥京洛尘,完璞伴归人。 顾况 送友失意南归

穷途行泣玉,愤路未藏金。 骆宾王 畴昔篇

典故
宫刑加子长
 
蚕室闭
 
马迁下蚕室

相关人物
司马迁


《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列传〉~2729~
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彊胡,卬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馀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徵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李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流涕,沬血饮泣,张空弮,冒白刃,北首争死敌。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悽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事已无可柰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仆怀欲陈之,而未有路。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未能尽明,明主不深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愬者!此正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邪?李陵既生降,隤其家声,而仆又茸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

例句

马迁下蚕室,嵇康就囹圄。 白居易 读史五首

都尉身降虏,宫刑加子长。 白居易 杂感

地幽蚕室闭,门静雀罗开。 骆宾王 幽系书情通简知己

典故
乳视

相关人物
刑天


《山海经·海经》卷二〈海外西经·刑天与帝争神〉~24~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例句

髯飞尚假息,乳视暂稽诛。 许敬宗 奉和执契静三边应诏

典故

《汉书》卷四《文帝纪赞》
「断狱数百,几致刑措。」东汉·应劭注:「措,置也。民不犯法,无所刑也。」

例句

刑措谅斯在,欢然仰颂声。 虞世南 赋得慎罚

典故
训刑命吕

相关人物
吕侯


《尚书·周书·吕刑》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旧题汉·孔安国传「吕侯见命为天子司寇。」「吕侯以穆王命作书训,畅夏禹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

《國語辭典》:典刑  拼音:diǎn xíng
1.常法、常刑。《书经。泰誓下》:「屏弃典刑,囚奴正士。」《文选。曹植。责躬诗》:「国有典刑,我削我黜。」
2.旧法、模范。《诗经。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文选。干宝。晋纪总论》:「是以昔日之有天下者,所以长久也,夫岂无僻主,赖道德典刑以维持之也。」也作「典型」。
3.掌理刑罚之事。《汉书。卷一○○。叙传下》:「释之典刑,国宪以平。冯公矫魏,增主之明。」
4.正法、执行死刑。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到来日判个斩字,押付市曹典刑。」明。无名氏《闹铜台》第四折:「下在死囚牢中,则等典刑。」
《國語辭典》:典型  拼音:diǎn xíng
1.旧法、模范。宋。文天祥〈正气歌〉:「哲人日已远,典型在夙昔。」也作「典刑」。
2.足以代表某一类事物特性的标准形式。如:「桂林、阳朔的峰林是典型的石灰岩地形。」
3.文学艺术中最具概括性和代表性的人物、事件或实例。如:「李白是浪漫派诗人的典型。」
《漢語大詞典》:刑狱(刑獄)
犹刑罚。左传·文公六年:“正法罪,辟刑狱。”晋书·元帝纪:“其有政绩可述,刑狱得中……各以名闻。” 宋 王安石 《上曾参政书》:“阁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狱之事,非所谓因其材力之所宜也。”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生人刑狱之惨苦,终无由去也。”
分類:刑狱刑罚
《分类字锦》:提刑
宋史职官志刑部旧有详覆案自官制行归诸路提刑司
分类:提刑监司
《國語辭典》:刑部  拼音:xíng bù
中国古代掌管刑法及狱讼事务的机关,属六部之一。由隋朝开始设置,历代因之,至清光绪时更名为法部。
《漢語大詞典》:仪刑(儀刑)
(1).效法。《诗·大雅·文王》:“仪刑 文王 ,万邦作孚。” 朱熹 集传:“仪,象。刑,法。” 晋 陆机 《皇太子宴玄圃有令赋诗》:“仪刑祖宗,妥绥天保。” 唐 白居易 《襄州别驾府君事状》:“故中外凡为冢妇者,皆景慕而仪刑焉。” 明 高明 《琵琶记·一门旌奖》:“斯三人者,朕甚嘉之。使四海亿兆,皆当仪刑斯人,垂范将来。” 章炳麟 《国故论衡·原学》:“世之言学,有仪刑他国者,有因仍旧贯得之者。”
(2).为法,做楷模。 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一:“德苟成,故能仪刑家室,化流天下,礼苟顺,故能影响无遗,翼宣风化。” 唐 窦庠 《东都嘉量亭献留守韩僕射》诗:“卜筑三川上,仪刑万井中。” 宋 陆游 《贺谢枢密启》:“岂惟康济於兹时,固足仪刑於后世。” 明 宋濂 《答郡守聘五经师书》:“如此之人不弃絶则已,安可使仪刑后进,执事何为欲强之乎?”
(3).楷模;典范。北齐书·陈元康传:“王教训世子,自有礼法,仪刑式瞻,岂宜至是。” 明 方孝孺 《陈野翁字说》:“余违古人亦已久矣,持其身以行乎今之世,心恒惴惴然恐为浅薄之归,而不获闻故老之仪刑,何幸乃得先生乎!” 清 刘大櫆 《金复堂先生八十寿序》:“杖履从容,示仪刑於 黄山 、 白岳 之间,其高情逸韵,尤非世俗之所能及也。” 游国恩 《周总理逝世一周年纪念敬赋》诗:“忘身参密勿,忠党树仪刑。”
(4).仪容,风范。 唐 郑万钧 《大唐故代国长公主碑》:“乃数月后,侦其仪刑,稍稍顦顇。” 宋 苏轼 《坤成节集英殿宴教坊词·小儿致语》:“慈俭之化,无德而能名;保佑之功,如天之难报。惟流传於歌舞,庶髣髴其仪刑。” 宋 叶适 《王夫人画像赞》:“尔孙尔曾,象其仪刑。”
《國語辭典》:刑罚(刑罰)  拼音:xíng fá
1.国家依照法律对犯罪者所实行的法律制裁。
2.比喻受苦。如:「这城市的交通已拥塞到寸步难行,出门简直是受刑罚哪!」
《國語辭典》:刑名  拼音:xíng míng
1.战国时的学派之一。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韩非子。二柄》:「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与事也。」《史记。卷六八。商君传》:「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
2.法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记》:「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
3.职官名。古时官署中管刑事判牍的人。《儒林外史》第二六回:「话说向知府听见摘印官来,忙将刑名、钱谷相公都请到跟前。」也称为「刑名师爷」。
4.刑罚的名称。如主刑、从刑、拘役、罚金等。
《國語辭典》:刑政  拼音:xíng zhèng
刑法政令。《荀子。王制》:「刑政平,百姓和,国俗节,则兵劲城固,敌国案自诎矣。」《文选。卜商。毛诗序》:「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
《漢語大詞典》:政刑
政令和刑罚。左传·隐公十一年:“君子谓 郑庄公 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新唐书·王缙传:“ 大历 政刑,日以堙陵,由 縉 与 元载 、 杜鸿渐 倡之也。” 清 恽敬 《春秋说上》:“然而失政刑者,天下之共主也,天下不得不奉其所失之政刑。”
分類:政令刑罚
《國語辭典》:刑书(刑書)  拼音:xíng shū
1.泛指刑法。《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南朝梁。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
2.刑部的官吏。《福惠全书。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國語辭典》:三献(三獻)  拼音:sān xiàn
古代举行祭典时,初次献酒为初献,再次献酒为亚献,第三次献酒为终献,合称为「三献」。《续汉书志。第二五。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郊祀之事掌三献。」《儒林外史》第四○回:「率领众百姓,叫木耐在旁赞礼,升香、奠酒,三献、八拜。」也称为「三享」。
《漢語大詞典》:三献玉(三獻玉)
春秋 楚 人 卞和 得璞玉,献之 厉王 ,王以为诳,刖其左足;复献 武王 ,又刖其右足;后献 文王 ,王理璞,果得玉,名之曰 和氏 璧。事见《韩非子·和氏》。后用为怀才难遇知音的典实。 唐 刘长卿 《落第赠杨侍御赴范阳》诗:“泣连三献玉,疮惧再伤弓。” 唐 贾岛 《古意》诗:“眼中两行泪,曾弔三献玉。” 宋 曾巩 《送程殿丞还朝》诗:“自重肯悲三献玉,不欺常慎四知金。”
分類:卞和璞玉
《國語辭典》:刖足  拼音:yuè zú
一种古代的刑罚。砍掉犯人的脚。为肉刑之一。《三国演义》第九回:「倘得黥首刖足,使续成汉史,以赎其辜,邕之幸也。」
分類:断足肉刑
《國語辭典》:卞和  拼音:biàn hé
人名。春秋楚人。于荆山得璞玉献于楚王,两次见疑,左右足遭刖,后楚王乃使玉人琢之,果得宝玉,遂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
《漢語大詞典》:卞泣
卞和 之泣。 卞和 得玉璞以献 楚王 , 楚王 以为诈,砍其双脚, 卞和 抱其璞哭于 楚山 之下,三日三夜。后指因蒙受冤屈或不遇知己而痛苦悲伤。 唐 杜甫 《舟出江陵南浦奉寄郑少尹审》诗:“滥窃商歌听,时忧 卞 泣诛。”参见“ 卞和 ”。
《國語辭典》:卞和  拼音:biàn hé
人名。春秋楚人。于荆山得璞玉献于楚王,两次见疑,左右足遭刖,后楚王乃使玉人琢之,果得宝玉,遂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
《漢語大詞典》:卞璞
指和氏璧。亦泛指美玉。 汉 焦赣 《易林·渐之萃》:“西行求玉,冀得卞璞。”
《漢語大詞典》:和玉
(1). 卞和 之玉。喻稀世之宝。后汉书·刘陶传:“就使当今沙砾化为南金,瓦石变为 和 玉,使百姓渴无所饮,饥无所食……犹不能以保萧墙之内也。” 李贤 注:“ 和 玉, 卞和 之玉也。”
(2). 卞和 之玉。喻不为世重的贤才。 唐 张说 《岳州别姚司马》诗:“ 和 玉悲无已, 长沙 宦不成。”参见“ 和氏璧 ”。
《國語辭典》:和氏璧  拼音:hé shì bì
春秋时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一玉璞,献给楚厉王,经玉工鉴定其为普通的石头,厉王以卞和撒谎欺骗,乃刖其左脚。后武王即位,卞和再献,仍视为石头,卞和又被刖去右足。至文王即位,卞和抱玉石至荆山下大哭三天三夜,文王得知,命玉工加以琢磨,终得一块宝玉,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也称为「和璧」。
《國語辭典》:和璧  拼音:hé bì
楚人卞和所得的璞玉。参见「和氏璧」条。《文选。曹丕。与钟大理书》:「和璧入秦,相如抗节。」
分類:和璧
《國語辭典》:和氏璧  拼音:hé shì bì
春秋时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一玉璞,献给楚厉王,经玉工鉴定其为普通的石头,厉王以卞和撒谎欺骗,乃刖其左脚。后武王即位,卞和再献,仍视为石头,卞和又被刖去右足。至文王即位,卞和抱玉石至荆山下大哭三天三夜,文王得知,命玉工加以琢磨,终得一块宝玉,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也称为「和璧」。
《漢語大詞典》:完璞
完好的璞玉。比喻美好的操守。 唐 顾况 《送友失意南归》诗:“衣挥 京洛 尘,完璞伴归人。” 清 罗有高 《邓先生墓表》:“近百年来,高风寥邈矣,而先生独奋发於陈编蠹简之中,成之以勇迈不回之气,佐之以坚苦廉毅之操,内外完璞,挺为伟人。”
《漢語大詞典》:怀玉(懷玉)
(1).谓怀抱仁德。老子:“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南朝 梁 萧统 《〈陶渊明集〉序》:“或怀玉而謁帝,或披裘而负薪。” 唐 骆宾王 《镂鸡子》诗:“谁知怀玉者,含响未吟晨。”
(2).犹怀璧。 明 李东阳 《邯郸贾》诗:“ 长安 寳气横九州,贾儿身贵封为侯;匹夫怀玉尚不可,何怪贪儿死奇货。”参见“ 怀璧 ”。
分類:怀抱仁德
《漢語大詞典》:怀璧(懷璧)
左传·桓公十年:“ 周 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杜预 注:“人利其璧,以璧为罪。”因以“怀璧”比喻多财招祸或怀才遭忌。三国志·魏志·华歆传:“本无拒诸君之心,而所受遂多,念单车远行,将以怀璧为罪,愿宾客为之计。” 唐 李华 《咏史诗》之四:“得罪因怀璧,防身輒控弦。” 清 姚鼐 《钱舜举〈萧翼赚兰亭图〉》诗:“语卿且勿諫,怀璧不可居。”
分類:招祸怀才
《漢語大詞典》:抱玉
(1).见“ 抱璞 ”。
(2).谓怀抱德才,深藏不露。语本老子:“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三国 魏 嵇康 《古意》诗:“安得反初服,抱玉宝六奇。” 南朝 梁 钟嵘 诗品总论:“抱玉者联肩,握珠者踵武。”
《國語辭典》:抱璞  拼音:bào pú
1.相传战国楚人卞和献玉璞于楚厉王,因玉工视以为石而非玉,故王以为和欺己,乃断其左足。楚武王时,和再献之,又以为石,乃断其右足。及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玉,是为和氏之璧。见《韩非子。和氏》。后比喻怀才不遇。《晋书。卷七○。应詹传》:「而泓抱璞荆山,未剖和璧。若蒙铨召,付以列曹,必能协隆鼎味,缉熙庶绩者也。」
2.战国齐宣王欲任用颜斶,颜斶辞去,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太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斶愿得归,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见《战国策。齐策四》。后比喻保持本有质朴淡泊的天性,不受爵禄诱惑。汉。蔡邕〈释诲〉:「仆不能参迹于若人,故抱璞而优游。」
《國語辭典》:抱璞  拼音:bào pú
1.相传战国楚人卞和献玉璞于楚厉王,因玉工视以为石而非玉,故王以为和欺己,乃断其左足。楚武王时,和再献之,又以为石,乃断其右足。及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玉,是为和氏之璧。见《韩非子。和氏》。后比喻怀才不遇。《晋书。卷七○。应詹传》:「而泓抱璞荆山,未剖和璧。若蒙铨召,付以列曹,必能协隆鼎味,缉熙庶绩者也。」
2.战国齐宣王欲任用颜斶,颜斶辞去,曰:「夫玉生于山,制则破焉;非弗宝贵矣,然太璞不完。士生乎鄙野,推选则禄焉;非不尊遂也,然而形神不全。斶愿得归,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见《战国策。齐策四》。后比喻保持本有质朴淡泊的天性,不受爵禄诱惑。汉。蔡邕〈释诲〉:「仆不能参迹于若人,故抱璞而优游。」
《漢語大詞典》:楚卞
指 春秋 时 楚 人 卞和 。 唐 吕温 《古兴》诗:“ 越欧 百鍊时, 楚 卞 三泣地。二寳无人识,千龄皆弃置。”参见“ 楚玉 ”。
分類:卞和
《漢語大詞典》:楚玉
指 楚国 宝玉 和氏 璧。亦用以比喻才能、才华。 明 叶宪祖 《鸾鎞记·摧落》:“姓字难教题甲榜,声名甚日满皇都?空怀 楚 玉,浪泣鮫珠。”
《漢語大詞典》:楚璞
指 楚 人 卞和 献给 楚王 的玉璞。比喻珍品或英才。 宋 梅尧臣 《度支苏才翁挽词》诗之二:“盛世虽多士,唯公与众殊。高才飞健鶻,逸句吐明珠。未入 周 官采,争持 楚 璞模。” 明 高启 《感旧酬宋军咨见寄》诗:“知音竟为谁,四海嗟惸惸。 齐 竽不解奏, 楚 璞何由呈?” 章炳麟 《西归留别中东诸君子》诗:“球府集苍蝇,一滴緇 楚 璞。”
《漢語大詞典》:楚璧
即 和氏 璧。 明 何景明 《赠张合之秀才》诗之二:“ 卞生 怀 楚 璧, 郭隗 待 燕 金。”参见“ 和氏璧 ”。
分類:和氏
《國語辭典》:和氏璧  拼音:hé shì bì
春秋时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一玉璞,献给楚厉王,经玉工鉴定其为普通的石头,厉王以卞和撒谎欺骗,乃刖其左脚。后武王即位,卞和再献,仍视为石头,卞和又被刖去右足。至文王即位,卞和抱玉石至荆山下大哭三天三夜,文王得知,命玉工加以琢磨,终得一块宝玉,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也称为「和璧」。
《漢語大詞典》:泣玉
《韩非子·和氏》:“ 楚 人 和氏 得玉璞 楚山 中,奉而献之 厉王 , 厉王 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 和 为誑而刖其左足。及 厉王 薨, 武王 即位, 和 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 。 武王 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 和 为誑而刖其右足。 武王 薨, 文王 即位, 和 乃抱其璞而哭于 楚山 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后以“泣玉”指因怀才不遇而悲泣。 唐 骆宾王 《畴昔篇》:“穷途行泣玉,愤路未藏金。” 宋 王禹偁 《商州进士张齐说将赴春闱》诗:“明年得意归来日,不见麻衣泣玉斑。”
《漢語大詞典》:献楚(獻楚)
指 春秋 时 卞和 向 楚王 献璞玉反遭刑之事。比喻怀才不遇,投效无门。 唐 骆宾王 《在江南赠宋五之问》诗:“弹冠空被笑,献 楚 自多伤。” 唐 元稹 《献荥阳公主五十韵》:“会将连献 楚 ,深耻谬游 燕 。”参见“ 献玉 ”。
《漢語大詞典》:献玉(獻玉)
春秋 时 楚 人 卞和 得宝玉,先后献给 楚 厉王 、 武王 ,都被认为欺诈,被截去双脚。到 楚文王 即位, 和 抱玉璞哭于 荆山 下, 楚王 使人剖璞加工,果得宝玉。事见韩非子·和氏。后因以“献玉”为典,谓向君主或朝廷献才智。 唐 陆畅 《下第后病中》诗:“献玉频年命未通,穷秋成病悟真金。” 金 元好问 《寄答飞卿》诗:“古来献玉犹难售,此日闻《韶》本不图。”
《漢語大詞典》:献玉(獻玉)
春秋 时 楚 人 卞和 得宝玉,先后献给 楚 厉王 、 武王 ,都被认为欺诈,被截去双脚。到 楚文王 即位, 和 抱玉璞哭于 荆山 下, 楚王 使人剖璞加工,果得宝玉。事见韩非子·和氏。后因以“献玉”为典,谓向君主或朝廷献才智。 唐 陆畅 《下第后病中》诗:“献玉频年命未通,穷秋成病悟真金。” 金 元好问 《寄答飞卿》诗:“古来献玉犹难售,此日闻《韶》本不图。”
《漢語大詞典》:献璞(獻璞)
犹献玉。 唐 韦渠牟 《赠窦五判官》诗:“美玉自矜频献璞,真金难与细披沙。” 元 马臻 《述怀五十韵》:“献璞悲 和 泣,辞金忆 震 贤。” 明 李东阳 《青溪闻体斋古潭之说有诗见嘲次韵以解》:“登龙却恨通家晚,献璞翻为识者羞。”参见“ 献玉 ”、“ 献楚 ”。
分類:献玉
《漢語大詞典》:荆人
(1). 楚 人,南人。春秋·庄公二十三年:“公至自 齐 , 荆 人来聘。”韩非子·初见秦:“ 秦 与 荆 人战,大破 荆 。” 三国 魏 曹植 《魏德论》:“ 荆 人风靡, 交 益 景从。”
(2).对人称己妻的谦词。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局诈:“区区拙技,负此良琴,若得荆人一奏,当有一两声可听者。”《颜氏家藏尺牍》卷二引 清 王士祜 书:“弟去岁以荆人抱病,屏跡半载。”
《漢語大詞典》:荆和
(1).指 春秋 时 楚 人 卞和 。 汉 刘向 《九叹·惜贤》:“ 晋 申生 之离殃兮, 荆 和氏 之泣血。” 晋 葛洪 抱朴子·名实:“故琼瑶俟 荆和 而显连城之价,乌号须 逢门 而著陷坚之功。” 唐 黄滔 《以不贪为宝赋》:“纵饶 秦氏 ,当时曾欺 赵 地;争奈 楚君 ,昔日荐刖 荆和 。” 明 高叔嗣 《古歌》:“ 荆和 当路泣,良璞为谁明?”参见“ 卞和 ”。
(2).指和氏璧。《楚辞·刘向〈九叹·怨思〉》:“筐泽泻以豹鞹兮,破 荆和 以继筑。” 王逸 注:“破 和氏 之璧以继筑杵而舂,败玉宝而失其好也。” 南朝 梁 范缜 《神灭论》:“玉异色而均美,是以 晋棘 、 荆和 ,等价连城。”
《國語辭典》:卞和  拼音:biàn hé
人名。春秋楚人。于荆山得璞玉献于楚王,两次见疑,左右足遭刖,后楚王乃使玉人琢之,果得宝玉,遂命名为「和氏璧」。见《韩非子。和氏》。
《漢語大詞典》:荆宝(荆寶)
即和氏璧。亦用以喻美好资质。《文选·潘岳〈杨仲武诔〉》:“春兰擢茎,方茂其华; 荆 宝挺璞,将剖於 和 。” 李善 注:“言德业之美类於兰玉。” 南朝 宋 刘义恭 《游子移》诗:“ 三河 游荡子,丽颜迈 荆 宝。” 清 林则徐 《杭嘉湖三郡观风告示》:“尔诸生沐浴圣化,景行前修,谅当人握 隋 琛,家怀 荆 宝。”
《漢語大詞典》:荆玉
(1). 荆山 之玉。即和氏璧。 晋 卢谌 《览古》诗:“连城既伪往, 荆 玉亦真还。” 明 何景明 《送石秀才下第还赵州》诗:“ 荆 玉已三献, 冀 群当一空。”
(2).喻美质贤才。艺文类聚卷四七引 晋 孙绰 《贺司空修(循)像赞》:“质与 荆 玉参贞,鉴与南金等照。” 唐 权德舆 《过张监阁老宅对酒奉酬见赠,其年停贡举》诗:“ 荆 玉收难尽, 齐 竽喜暂閒。”
《國語辭典》:荆璞(荊璞)  拼音:jīng pú
楚国荆山的玉璞,即和氏璧。参见「荆山之玉」条。《文选。卢谌。赠刘琨诗》:「承侔卞和,质非荆璞。」后用以比喻资质美好。也称为「荆璧」、「荆玉」。
《漢語大詞典》:荆璧
即和氏璧。亦用以泛指美玉。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六》:“立 神明 通天 之臺,造甲乙之帐,络以 隋 珠 荆 璧。” 南朝 宋 谢惠连 《鞠歌行》:“南荆璧,万金貲, 卞和 不斲与石离。” 北周 庾信 《哀江南赋》:“ 荆 璧睨柱,受连城而见欺;载书横阶,捧珠盘而不定。”
《漢語大詞典》:刑措
见“ 刑错 ”。
《國語辭典》:刑错(刑錯)  拼音:xíng cuò
刑罚置放不用。《史记。卷四。周本纪》:「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馀年不用。」汉。王充《论衡。自然》:「然而汉朝无事,淮阳刑错者,参德优而黯威重也。」
分類:刑法裴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