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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情理  拼音:qíng lǐ
人情与事理。《后汉书。卷三十一。廉范传》:「闻义能徙,诚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枢,亦有开塞之感焉。」《五代史平话。晋史。卷上》:「元信不会观星知气,但以天下之事势决之,以人事之情理卜之,以定趋向耳。」
《國語辭典》:怡情理性  拼音:yí qíng lǐ xìng
怡悦、陶养性情。汉。徐干《中论。卷上。治学第一》:「学也者,所以疏神达思,怡情理性,圣人之上务也。」也作「怡情养性」、「怡情悦性」。
分類:陶冶性情
《国语辞典》:不讲情理(不讲情理)  拼音:bù jiǎng qíng lǐ
不顾人情与道理,形容蛮横无理。《文明小史》第二八回:「表弟,你是在上海见惯洋人的,那些都是做买卖的洋人,还讲情理,这洋兵是不讲情理的。」
《国语辞典》:不近情理  拼音:bù jìn qíng lǐ
不合乎人情道理。《红楼梦》第一回:「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
《國語辭典》:情理难容(情理難容)  拼音:qíng lǐ nán róng
于情于理都难以得到谅解与宽恕。元。关汉卿《蝴蝶梦》第二折:「孩儿每万千死罪犯公徒,那厮每情理难容。」《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明知这事有些尴尬,也将来草草问成。竟不想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分類:容忍
《國語辭典》:道理  拼音:dào lǐ
1.事情的真理。《儒林外史》第一三回:「要那读文章的读了这一篇,就悟想出十几篇的道理,才为有益。」
2.理由。《文明小史》第二四回:「他又是翰林,将来仍旧得法,也未可知,那有不看重他的道理?」
3.处理或打算。《老残游记》第一八回:「明日先把案内人證提来,再作道理。」《水浒传》第四回:「智深寻思一计:『若不生个道理,如何能勾酒吃。』」
4.道义、道德。《韩非子。解老》:「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也作「道礼」。
《國語辭典》:道情  拼音:dào qíng
1.道德的情操。南朝宋。谢灵运〈述祖德〉诗:「拯溺由道情,龛暴资神理。」
2.一种以唱为主的说唱艺术。用渔鼓和简板伴奏,原为道士演唱道教故事的曲子,用以宣扬出世思想,警醒顽俗。后来也用一般民间故事做题材。《清平山堂话本。张子房慕道记》:「行至半山,忽见张良渔鼓简子,口唱道情。」元。周密《武林旧事。卷七。乾淳奉亲》:「后苑小厮儿三十人,打息气唱道情。」
《漢語大詞典》:事义(事義)
(1).指文章的思想内容。 汉 王充 论衡·谢短:“《五经》题篇,皆以事义别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文章﹞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
(2).事理;情理。《三国志·魏志·高堂隆传》:“苟如此,则可易心而度,事义之数亦不远矣。” 清 方东树 《书惜抱先生墓志后》:“先生名在海内,而当时名卿学士无题铭,于事义为闕。”
(3).谓以典故比喻事物的意义。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事类:“学贫者,迍邅於事义;才馁者,劬劳於辞情。”
(4).指典故的意义。 南朝 梁 钟嵘 《诗品·总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江南有一权贵,读误本《蜀都赋》注,有‘蹲鴟,芋也’乃为‘羊’字。人馈羊肉,答书云:‘损惠蹲鴟。’举朝惊骇,不解事义。久后寻跡,方知如此。”
《漢語大詞典》:事衷
犹情理。周书·叱罗协传:“﹝ 协 ﹞既以得志,每自矜高。朝士有来请事者,輒云‘汝不解,吾今教汝’。乃其所言,多乖事衷。当时莫不笑之。”
分類:情理
《漢語大詞典》:不作
方言。不能,情理上不容许。《老残游记》第七回:“和尚家又不作带兵器,所以这拳法专为保护身命的。”
《國語辭典》:物理  拼音:wù lǐ
1.事物的道理。《周书。卷四。明帝纪》:「天地有穷已,五常有推移,人安得长在,是以生而有死者,物理之必然。」唐。杜甫 曲江诗二首之一:「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
2.研究物体的性质、状态、运动等变化的学科。
《國語辭典》:当然(當然)  拼音:dāng rán
理应如此。汉。王充《论衡。命禄》:「而天命当然,虽逃避之,终不得离,故夫不求自得之贵欤。」《后汉书。卷七○。孔融传》:「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國語辭典》:必须(必須)  拼音:bì xū
1.一定、必定。三国魏。嵇康 养生论:「若夫立德,必须贵乎?则幽厉之为天子,不如仲尼之为陪臣也。」《三国演义》第五四回:「他若不还时,必须连累足下。倘主公见罪,奈何?」
2.强调命令语气。如:「即使刮风下雨,你也必须来。」
《國語辭典》:常情  拼音:cháng qíng
一般的情理。《庄子。人间世》:「传其常情,无传其溢言,则几乎全。」《红楼梦》第六八回:「至于那起下人小人之言,未免见我素昔持家太严,背地加减些话也是常情。」
分類:常情情理
《漢語大詞典》:违戾(違戾)
(1).违背。后汉书·范升传:“时难者以 太史公 多引《左氏》, 升 又上 太史公 违戾《五经》,谬 孔子 言。” 宋 叶适 《淮西论铁钱五事状》:“况经收换,朝廷为民之意已足;如有违戾,惩治大吏一人,自然震耸用命。”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四节:“ 元始天尊 讲十戒,第一戒不得违戾父母师长,反逆不孝。”
(2).抵触;不一致。 晋 袁宏 后汉纪·光武帝纪二:“ 谢尚书 不量力,内与 萧王 违戾,外失 河 北之心,公所知也。” 明 陈继儒 《读书镜》卷四:“ 李师中 平日讲论,多与 荆公 违戾,及公权盛, 李 欲合之。” 瞿秋白 《赤都心史》一:“粗野而有楞角的色彩,调和中有违戾的印象。”
(3).乖谬;不合情理。 宋 陈师道 《策问》之五:“ 太史公 之论六家, 班固 之序九流,知其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也。至 荀卿 之非十二子,则咸无取焉。 庄休 之语道术,又皆出於圣人,其故何也?乌有同出於道而无一可取?其违戾莫甚於此。”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古微堂集》:“《古微堂外集》又詆諆先儒,指斥近献,尤多违戾很愎之言,亦不足与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