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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财产(財產)  拼音:cái chǎn
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财物和产业的总称。《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上》:「因使人宣召史弘福,尽拨史弘肇抛下财产付与史弘福。」
《漢語大詞典》:私人财产
个人所有物(如固定资产或服饰)
《国语辞典》:私有财产(私有财产)  拼音:sī yǒu cái chǎn
个人或民间团体所拥有的财物和产业。也称为「私产」。
《国语辞典》:国有财产(国有财产)  拼音:guó yǒu cái chǎn
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财产。即国家依据法律规定,或由于权力行使、预算支出、接受捐赠所取得的财产。可分为公用财产及非公用财产,前者由各使用机关管理,后者由国有财产局管理。如:「这片林地是国有财产,不可任意开垦。」
《国语辞典》:共同财产(共同财产)  拼音:gòng tóng cái chǎn
1.群体所拥有的财产。
2.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之下,两人财产及所得,除了专供个人使用、职业必需、他人指明赠与之特有财产外,属于夫妻共有者,称为共同财产。
《国语辞典》:公有财产(公有财产)  拼音:gōng yǒu cái chǎn
1.政府所拥有的土地或公共设施等资产。如:「对于政府的公有财产,我们应该加以爱惜。」清。徐珂《清稗类钞。会党类。哥老会》:「赶去了满洲鞑子皇家,收回了大明江山,并且要把田地改作大家公有财产,也不准富豪们霸佔。」
2.机关团体内部的共有物品。如:「这几部电脑算是公司的公有财产,不可任意破坏。」
《国语辞典》:私有财产制(私有财产制)  拼音:sī yǒu cái chǎn zhì
承认人民对于其所有的财产,于法律范围内,享有使用、处分等权利的制度。
《国语辞典》:智慧财产权(智慧财产权)  拼音:zhì huì cái chǎn quán
系指人类精神活动之成果而能产生财产上之价值者,并由法律所创设并予以保护之一种权利。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国语辞典》: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制)  拼音:gòng tóng cái chǎn zhì
法律上夫妻财产制中,一种约定财产制。夫妻的财产及所得,除特有财产外,合并为共同财产。夫妻的一方,处分共同财产时,应获得他方的同意。
《国语辞典》: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  拼音:fū qī cái chǎn zhì
规定夫妻间财产关系的制度。其种类有联合财产制、统一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四种。若夫妻间未以契约订立夫妻财产制者,以联合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
《国语辞典》:分别财产制(分别财产制)  拼音:fēn bié cái chǎn zhì
夫妻双方保有自己名下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及使用收益权,财产各自独立,债务原则上也互不相干。相对于联合财产制而言。
《国语辞典》: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拼音:jīng jì bù zhì huì cái chǎn jú
民国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正式成立,隶属于经济部。其合并前中央标准局之专利及商标业务、内政部著作权委员会主管之著作权保护业务、经济部商业司主管之营业秘密法业务及经济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组之查禁取缔智慧财产权侵害业务,为掌理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积体电路布局及营业秘密、查禁仿冒等智慧财产管理之专责机关。简称为「智慧局」、「智慧财产局」。
《国语辞典》: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拼音:gōng zhí rén yuán cái chǎn shēn bào fǎ
一项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有给职的总统府资政、战略顾问、国军顾问、县市级以上民代、选举产生的乡镇市级政府首长,以及职务性质特殊的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都应于任职时申报财产的法律。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并应将个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额以上的不动产及上市(匮)股票,信托予政府承认的信托业代为管理处分。另外因职务关系对其财产具有利害关系的公职人员,亦比照此规定,必须强制信托。
《国语辞典》:财产税(财产税)  拼音:cái chǎn shuì
政府对个人私有财产所课徵的税赋。依照财产总值调降税率,可分为普通财产税及特别财产税。
《国语辞典》:财产刑(财产刑)  拼音:cái chǎn xíng
国家按法律剥夺犯罪人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刑罚,主要为主刑中的罚金。此外,被视为独立之法律效果的「没收」实质上也具有财产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