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却退(卻退)
亦作“却退”。
(1).击退。《国语·晋语七》:“ 魏颗 以其身却退 秦 师于 辅氏 ,亲止 杜回 ,其勋铭於 景钟 。”
(2).后退;撤退。《汉书·王商传》:“ 商 起,离席与言,单于仰视 商 貌,大畏之,迁延却退。”《旧五代史·晋书·少帝纪》:“丙辰奏,大军自 遂城 却退至 满城 。” 清 梅曾亮 《送韩珠船序》:“一使其言塞事阻,迁延却退,常以无事。”
(3).退还。 宋 苏轼 《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所以 熙寧 中通判 杭州 日,因其餽送书中不称本朝正朔,却退其物,待其改书称用年号,然后受之。”
(4).减退。 叶圣陶 《祖母的心》:“应当一面服药,一面用冰囊贴着身体,却退热势。”
(1).击退。《国语·晋语七》:“ 魏颗 以其身却退 秦 师于 辅氏 ,亲止 杜回 ,其勋铭於 景钟 。”
(2).后退;撤退。《汉书·王商传》:“ 商 起,离席与言,单于仰视 商 貌,大畏之,迁延却退。”《旧五代史·晋书·少帝纪》:“丙辰奏,大军自 遂城 却退至 满城 。” 清 梅曾亮 《送韩珠船序》:“一使其言塞事阻,迁延却退,常以无事。”
(3).退还。 宋 苏轼 《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所以 熙寧 中通判 杭州 日,因其餽送书中不称本朝正朔,却退其物,待其改书称用年号,然后受之。”
(4).减退。 叶圣陶 《祖母的心》:“应当一面服药,一面用冰囊贴着身体,却退热势。”
《漢語大詞典》:封还(封還)
(1).缄封退还。多指封还诏敕。《汉书·王嘉传》:“﹝ 哀帝 ﹞益封 董贤 二千户…… 嘉 封还詔书,因奏封事。”
(2). 唐 以后为门下省给事中的主要职务之一。 宋 费衮 《梁谿漫志·学士不草诏》:“ 唐 制惟给事中得封駮,本朝 富郑公 在西掖封还 遂国夫人 词头,自是舍人遂皆得封缴。”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封驳》:“ 唐 制,凡詔勅皆经门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还。”参见“ 封駮 ”。
(2). 唐 以后为门下省给事中的主要职务之一。 宋 费衮 《梁谿漫志·学士不草诏》:“ 唐 制惟给事中得封駮,本朝 富郑公 在西掖封还 遂国夫人 词头,自是舍人遂皆得封缴。”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封驳》:“ 唐 制,凡詔勅皆经门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还。”参见“ 封駮 ”。
《漢語大詞典》:封駮
亦作“ 封驳 ”。 封还并对诏敕之不当者加以驳正。此制 汉 时已有,但无专职掌管。如 西汉 哀帝 益封 董贤 ,丞相 王嘉 “封还詔书,因奏封事”,见《汉书·王嘉传》。 东汉 明帝 时, 锺离意 为尚书仆射,亦“独敢諫争,数封还詔书”,见《后汉书·锺离意传》。至 唐 始由门下省掌管,对有失宜诏敕可以封还,有错误者则由给事中驳正。 五代 废。 宋 太宗 时复 唐 旧制。 明 罢门下省长官,诏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给事中驳正。 清 代给事中与御史职掌合并,此制遂废。 唐 白居易 《郑覃可给事中制》:“给事中之职,凡制敕有不便於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 司马光 《乞合两省为一札子》:“盖以中书出詔令,门下掌封駮,日有争论,纷紜不决,故使两省先於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唐 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封驳》:“ 明 代虽罢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参阅《唐六典·门下省》。参见“ 封还 ”。
《漢語大詞典》:让还(讓還)
辞让、退还。《后汉书·桓荣传》:“及篤,上疏谢恩,让还爵土。”《新唐书·藩镇传·杨志诚》:“而遣部将 王文颖 入谢,让还所命。” 宋 宋祁 《赐田况让识不允诏》:“嘉此成效,已令进秩,何循谦执,乃乞让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