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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问目(問目)
(1).试题。 唐 刘肃 《大唐新语·厘革》:“后日月淹久,选人滋多,案牘浅近,不足为准,乃採经籍古义次为问目。” 宋 司马光 《论诸科试官状》:“或离合句读,故相迷误,或取卷末经注字数以为问目,虽有善记诵之人,亦不能对。”
(2).对罪犯的起诉文书。 宋 明九万 《东坡乌台诗案·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至御史台》:“今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使 皇甫遵 ,到 湖州 勾摄 軾 前来,至六月十八日,赴御史臺出头,当日准问目,方知奉圣旨根勘。”
《國語辭典》:词状(詞狀)  拼音:cí zhuàng
诉讼的文书。《朱子语类辑略。卷五。论自注书》:「公等他日仕宦,不问官大小,每日词状须置一簿,穿字号,录判语。」
《國語辭典》:对簿(對簿)  拼音:duì bù
簿,文状,即现代的起诉书。对簿指依据文状加以审问,期能经由勘察而符于事实。后乃将狱讼受审称为「对簿」。《史记。卷一○九。李将军传》:「广未对,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
《漢語大詞典》:轻罪
比重罪为轻的罪行,特指未被判死刑而监禁在国家监狱的罪犯
尤指不可能成为起诉理由的罪行。例如:有轻罪的经历。
《漢語大詞典》:诉人(訴人)
提起诉讼的人。 唐 李复言 《续玄怪录·张质》:“又曰:‘案牘分明,诉人不远。府命追勘,仍敢詆欺!’取枷枷之。 质 又曰:‘诉人既近,请与相见。’”
《漢語大詞典》:追诉(追訴)
(1).追述,追说。 周克芹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五章:“ 许茂 老汉扼要地向人们追诉了他今天的遭遇。”
(2).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漢語大詞典》:诬讼(誣訟)
虚构事实,提起诉讼。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其子方佐人诬讼,急自往呼之归。”
《漢語大詞典》:造狱(造獄)
(1).特定之严刑。汉书·王尊传:“律无妻母之法,圣人所不忍书,此经所谓造狱者也。” 颜师古 注:“非常刑名,造杀戮之法。”
(2).犹兴讼,挑起诉讼。 宋 陆游 《跋义松》:“然草木无知,造物无心,太平无象,其所感犹如此,则是邑之民,其有以不友不敬至庭造狱者乎?”
《国语辞典》:诉追(诉追)  拼音:sù zhuī
法律上指检察官或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于调查犯罪證据,公开言词辩论后,依法科以刑罚的行为。
《漢語大詞典》:造讼(造訟)
兴讼,挑起诉讼。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七:“田主有 曹 姓者,已鬻而造讼,有司已察而斥之。”
分類:起诉诉讼
《國語辭典》:诉权(訴權)  拼音:sù quán
法律上指原告对于被告的不正行为要求法院为裁判上保护的权利。
《国语辞典》:辅佐人(辅佐人)  拼音:fǔ zuǒ rén
法律上指刑事案件于起诉后,与被告或自诉人,有一定关系之人,得在法院辅佐被告或自诉人陈述意见的人。目的在补充被告或自诉人之诉讼行为之不足。
《国语辞典》:告状本(告状本)  拼音:gào zhuàng běn
人民在提起诉讼或诉讼进行中所提出的书状。《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做个告状本,告下他来,不怕他不是我老婆!」
《國語辭典》:自诉人(自訴人)  拼音:zì sù rén
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
《国语辞典》:不告不理  拼音:bù gào bù lǐ
司法机关对于非经合法起诉的案件所采取的不主动侦察的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