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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要荒  拼音:yāo huāng
王畿以外极远的地区。《文选。班固。典引》:「卓荦乎方州,洋溢乎要荒。」《文选。张衡。东京赋》:「藩国奉聘,要荒来质。」
《國語辭典》:五服  拼音:wǔ fú
1.五等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以亲疏为差等。
2.古代王城外围,每五百里为一区画,共分侯、甸、绥、要、荒五等,称为「五服」。《书经。益稷》:「弼成五服。」
3.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礼服的合称。《书经。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國語辭典》:大宾(大賓)  拼音:dà bīn
1.诸侯。《周礼。秋官。大行人》:「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
2.古乡饮酒礼,举一人为宾,称为「大宾」。
3.媒人。《通俗常言疏證。妇女。大宾》引《金陵杂志》:「俗云:一家有女百家求,……说媒者以妇人说合居多,必先言定聘礼聘金若干,合婚后,男女家另择媒人,谓之大宾。」
《漢語大詞典》:边服(邊服)
边,边地;服,要服。指离开王畿极远的地方。晋书·前燕载记论:“一战而平巨寇,再举而拔坚城,气讋傍邻,威加边服。” 唐 李峤 《奉使筑朔方六州城率尔而作》诗:“奉詔受边服,总徒筑 朔方 。”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府县·一邑二令:“揆之政体终为乖舛,岂可鄙夷边服,不为一釐正哉。”
《漢語大詞典》:三年丧(三年喪)
古代丧服中最重的一种。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等要服丧三年。为封建社会的基本丧制。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左传·昭公十五年》:“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 杜预 注:“天子絶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丧。”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阿司寇:“后既崩,御史 李玉明 復上疏请行三年丧礼,亦戍於 伊犁 。”参阅仪礼·丧礼、 清 顾炎武 日知录·三年之丧、 清 赵翼 陔馀丛考·三年丧不计闰
《漢語大詞典》:要蛮(要蠻)
指王畿外极僻远的蛮荒之地。要,要服。 晋 潘尼 《释奠颂》:“席卷要蛮,荡定荒阻。”参见“ 要服 ”。
《國語辭典》:要服  拼音:yāo fú
古代五服之一,距王畿一千五里至二千里的地方。见《书经。禹贡》汉。孔安国。传。
《国语辞典》:三年之丧(三年之丧)  拼音:sān nián zhī sāng
旧时孝服中最重的一种。如子女为父母亲、妻子为丈夫等要服丧三年。《左传。昭公十五年》:「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