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重行
谓行列非一。 晋 左思 《吴都赋》:“山鸡归飞而来栖,翡翠列巢以重行。”
《漢語大詞典》:二适(二適)
亦作“ 二嫡 ”。两个正妻。《春秋·隐公五年》“考 仲子 之宫” 晋 杜预 注:“诸侯无二嫡。” 孔颖达 疏:“诸侯不再娶,於法无二适。”新唐书·儒学传下·韦公肃:“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 秦 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皆嫡也,两祔无嫌。”
再嫁。 汉 班昭 《女诫》:“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
分類:再嫁正妻
《国语辞典》:前婚后嫁(前婚后嫁)  拼音:qián hūn hòu jià
再嫁。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劝普天下前婚后嫁婆娘每,都看取,我这般傍州例。」
《漢語大詞典》:二婚亲(二婚親)
方言。再嫁。川剧弹戏《乔老爷奇遇·进府》:“搁到啊!哪个黑了拜堂!又不是‘二婚亲’!” 沙汀 《淘金记》二:“‘我才不管它这一套!’三爷放肆地说,‘二婚亲就不生娃娃了么?’”
《漢語大詞典》:贰醮(貳醮)
再嫁。 汉 刘向 列女传·息君夫人:“ 楚王 出游,夫人遂出见 息君 ,谓之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至自苦,妾无须臾而忘君也,终不以身更贰醮。’”
分類:再嫁
《國語辭典》:守节(守節)  拼音:shǒu jié
1.不改变原来的节操。《左传。成公十五年》:「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文选。羊祐。让开府表》:「是以誓心守节,无苟进之志。」
2.妇人守寡,不再婚嫁。《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上》:「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馀年。」《儒林外史》第一九回:「弟媳妇要守节,不肯嫁。」
《國語辭典》:节妇(節婦)  拼音:jié fù
夫死独守贞节不再嫁的妇人。晋。傅玄 秋胡行:「奈何秋胡,中道怀邪。美此节妇,高行巍峨。」
《漢語大詞典》:共姜
周 时 卫 世子 共伯 之妻。 共伯 早死,她不再嫁。后常用为女子守节的典实。诗·鄘风·柏舟序:“柏舟, 共姜 自誓也。 卫 世子 共伯 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絶之。” 明 朱权 《荆钗记·议亲》:“闷怀耿耿, 共姜 誓盟,慕贞洁甘守孤零。” 清 陈维嵩 《寿楼春·为白琅季节母吴孺人赋》词:“叹碧海天青,蟾孤兔老,六十载 共姜 。”
《國語辭典》:后夫(後夫)  拼音:hòu fū
1.后到的人。《易经。比卦》:「不宁方来,后夫凶。」
2.妇女再嫁的丈夫。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后娶》:「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
《國語辭典》:前夫  拼音:qián fū
称女子前任的丈夫。汉。辛延年〈羽林郎〉诗:「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红楼梦》第六四回:「因与尤老娘前夫相好,所以将张华与尤二姐指腹为婚。」
《漢語大詞典》:再适(再適)
(1).谓第二次得其人。尚书大传卷二:“古者诸侯之於天子也,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攸好德,再适谓之贤贤。”《汉书·武帝纪》:“再适谓之贤贤。” 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适,得其人。”
(2).妇女再嫁。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 廖姥 ﹞年未三十而寡,誓不再适。”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二:“ 钱牧斋 宗伯有甥女,夫死再适, 钱 往贺。”
《漢語大詞典》:嫁母
父亡母再嫁者之称。《元典章·礼部三·嫁母》:“嫁母,父亡母改嫁适人者。”
分類:亡母再嫁
《漢語大詞典》:二庭
(1).两个王庭。(1) 东汉 时指 南匈奴 与 北匈奴 。 东汉 建武 二十四年, 匈奴 左贤王 蒲奴 立为单于,右薁鞬日逐王 比 不得立,乃率部南依 汉 ,自立为单于, 匈奴 遂有南北之分。后汉书·南匈奴传论:“其后 匈奴 争立,日逐来奔……於是 匈奴 分破,始有南北二庭焉。”(2) 唐 代指 西突厥 分裂后的南北二部。 咄陆 可汗建庭于 镞曷山 西,谓之北庭; 乙毗沙钵罗叶护 可汗建庭于 虽合水 北,谓之南庭。见《新唐书·突厥传下》。 唐 骆宾王 《夕次蒲类津》诗:“二庭归望断,万里客心愁。”
(2).第二家门庭。谓再嫁。旧唐书·列女传序:“ 共姜 之誓,不践二庭。” 明 无名氏 《玉环记·逼女更夫》:“妇女不践二庭,夫在安可再嫁!”
《国语辞典》:后嫁(后嫁)  拼音:hòu jià
再嫁、改嫁。《刘知远诸宫调。第一》:「有阳盘六堡村慕容大郎,娶母为后嫁。」
分类:再嫁改嫁
《國語辭典》:守寡  拼音:shǒu guǎ
妇人于丈夫死后,没有改嫁。元。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此处有一女人,乃是谭记儿,生的模样过人。不幸夫主亡逝已过,他在家中守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