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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贞娘(貞娘)
(1). 唐 名妓。 唐 陆广微 吴地记:“ 虎邱山 …… 咸和 二年,捨山宅为东西二寺,立祠於山。寺侧有 贞娘 墓, 吴国 之佳丽也。行客才子多题诗墓上。” 元 李治 《摸鱼儿》词:“霜魂苦,算犹胜、 王嬙 青冢 贞娘 墓。”一本作“ 真娘 ”。
(2).从一而终、夫死不再嫁的妇女。古今小说·闲云庵阮三偿冤债:“周全末路仗贞娘,一牀锦被相遮盖。”
《漢語大詞典》:重适(重適)
亦作“ 重嫡 ”。 古代称诸侯的嫡长孙。管子·幼官:“重适入,正礼义。” 尹知章 注:“重适,谓承重也。适,诸侯之世子也。”《宋书·礼志二》:“大功为重嫡之服,则虽誓,无復有三年之理明矣。”参见“ 承重 ”。
亦作“ 重嫡 ”。 旧时谓妇女再嫁。 鲁迅 《坟·我之节烈观》:“直到 宋 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國語辭典》:承重  拼音:chéng zhòng
1.承受重量。如:「这栋建筑有坚固的承重结构。」
2.承受宗庙与丧祭的重任,通常指隔代承受。如当事人与其父都是嫡长子,而其父先死,其祖去世时,当事人需承受宗庙与丧祭的重任,为「承重孙」。如其父与其祖父都先死,曾祖父去世时,其人为「承重曾孙」。《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长子已死,嫡孙承重。」
《国语辞典》:油瓶  拼音:yóu píng
母亲再嫁随而至继父家的小孩,俗称为「油瓶」。《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断家私》:「我又不是随娘晚嫁,拖来的油瓶,怎么我哥哥全不看顾?」
《漢語大詞典》:醮妇(醮婦)
再嫁妇女。《中国近代文论选·中国小说大家施耐庵传》:“即如 潘金莲 ,必写其为婢女; 阎婆惜 ,必写其为流娼; 潘巧云 ,必写其为醮妇;托根小草,笔墨便不嫌褻。”
分類:再嫁妇女
《國語辭典》:二婚  拼音:èr hūn
再婚。《喻世明言。卷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他也是续弦了,原对老身说,不拘头婚二婚,只要人才出众。」
《漢語大詞典》:黄鹄曲(黄鵠曲)
古乐府曲名。据 汉 刘向 列女传·鲁寡陶婴载: 陶婴 少寡,不再嫁,“作歌明己之不更二也,其歌曰:悲黄鵠之早寡兮七年不双,鵷颈独宿兮不与众同。”因以名曲。 清 姚鼐 《感春杂咏》之八:“一为《黄鵠曲》,令我涕滂沱。”
《漢語大詞典》:后婿(後婿)
妇女再嫁后的丈夫。宋书·五行志五:“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之,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祕书郎 王导 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
《漢語大詞典》:判妻
谓与丈夫离异而再嫁的妇女。周礼·地官·媒氏:“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孙诒让 正义引 江永 云:“判妻,谓娶人所出之妻。”
《漢語大詞典》:卖服(賣服)
封建时代服丧未满三年的寡妇,由夫家收受财物而同意再嫁,叫“卖服”。《元典章·户部四·嫁娶》:“内有偦 丑驴 身死,未及週年,知得 张 亲家卖服。”
《漢語大詞典》:迎新弃旧(迎新棄舊)
谓离开旧夫,再嫁新君。 唐 白居易 《母别子》诗:“迎新弃旧未足悲,悲在君家留两儿。”
《國語辭典》:拖油瓶  拼音:tuō yóu píng
再嫁妇女带到后夫家的子女。这是轻侮的说词。《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杨氏是个二婚头,初嫁时带个女儿来,俗名叫做拖油瓶。」
《国语辞典》:从一以终(从一以终)  拼音:cóng yī yǐ zhōng
称妇女终身不事二夫,不再嫁。参见「从一而终」条。宋。文天祥〈刘良臣母哀辞〉:「呜呼!全而生之兮必全而归之,从一以终兮尚得正,其何悲!」
《國語辭典》:二婚头(二婚頭)  拼音:èr hūn tóu
再嫁的妇人。《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天祥没有儿女,杨氏是个二婚头,初嫁时带个女儿来。」《官场现形记》第三○回:「冒得官自从娶了那个二婚头,常常家里搬弄口舌挑是非。」也称为「二婚儿」。
《漢語大詞典》:二河水
方言。指再嫁的妇女。 杨朔 《春子姑娘》:“闹不好咱们打离婚,往后人家要嫌你二河水,没主要你,就在家吃你爹一辈子!”
《國語辭典》:二手货(二手貨)  拼音:èr shǒu huò
已使用过再出售的货品。如:「买新冰箱太贵了,不如去买二手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