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宪则(憲則) 拼音:xiàn zé
法制规章。《国语。晋语八》:「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永垂宪则,贻范后昆。」
分類:法则
《漢語大詞典》:祖宗成法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宋 朱熹 《论差役利害状》:“此皆祖宗成法,至今为不刊之典,然而州县奉行,往往违戾。”《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中国灭亡论》:“然则所谓守旧者,亦不过几许聋瞶无知顽固昏谬之徒,死守几经劫餘之祖宗成法,朝堂齷齪,乡里谩駡,作蚊蚋之污渠一哄而已。” 燕谷老人 《续孽海花》第四十回:“西宫虽然归政,然握了几十年大权,中外大臣,莫不归向,老王爷中兴立了大功,总觉得祖宗成法不错。”亦作“ 祖宗法度 ”。《宣和遗事》后集:“臣等谨按: 蔡京 罪恶最大……变乱祖宗法度,窃弄朝廷爵赏。”《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 仁宗 即位时,大学士的品位还不过是五品,这是祖宗法度,不能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