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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富势(富勢)
广有财产和权势。 晋 王嘉 拾遗记·后汉:“ 况 ( 郭况 )小心畏慎,虽居富势,闭门优游,未曾干世事,为一时之智也。”《元典章·兵部三·给役》:“山路崎嶇,每站相去百有餘里,其马驰骤,易於困乏死。提调官司不曾立法,恣任站官弄权,将富势之家马匹作弊歇閒,其贫弱连日差遣以致死损,马匹消乏。”
分類:财产权势
《漢語大詞典》:均产(均産)
平均分配财产。 康有为 《大同书》乙部第二章:“於是立宪徧行,共和大盛,均产説出,工党日兴。”
《漢語大詞典》:籍产(籍産)
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宋 洪迈《夷坚志丁·孔都》:“狱成,酿者坐徒刑,且籍产拆屋,四邻皆均赏钱。”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历法·厘正历法:“其时 彭德清 以 王振 党拟斩,瘐死狱中,僇尸籍产矣,而同事畴人,犹袭其説如此。”清史稿·高宗纪三:“壬寅,追论 素诚 贪淫激变罪,籍产,戍其子於 伊犁 。”
《漢語大詞典》:丧资(喪資)
(1).失去财产。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文公 曰:‘吾民之有丧资者,寡人亲使郎中视事。’”
(2).失去路费。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念秧:“乃又有萍水相逢,甘言如醴,其来也渐,其入也深。误认倾盖之交,遂罹丧资之祸。”参见“ 丧斧 ”。
《漢語大詞典》:丧斧(喪斧)
《易·巽》:“丧其资斧。” 高亨 注:“资,货也;斧,铜币之作斧形者。资斧犹言钱币也。”后以“丧斧”谓失去行旅之费。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不变法之害》:“滨海小民,无所得食,逃至 南洋 、 美洲 诸地,鬻身为奴,犹被驱迫,丧斧以归,驯者转於沟壑,黠者流为盗贼。”
分類:失去行旅
《漢語大詞典》:收没
犹没收。强制地将财产收归官有。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或云寄附隐藏,復加收没。”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曹靖华译〈苏联作家七人集〉序》:“ 靖华 译的两种小说都积在 台静农 家,又和‘新式炸弹’一同被收没。”
《漢語大詞典》:财器(財器)
财产器物。 汉 贾谊 《新书·阶级》:“羣下至众,而主至少也,所託财器职业者率於羣下也。”
分類:财产器物
《漢語大詞典》:率贷(率貸)
唐 代的一种杂税,即对富户按其财产的比率强制举债。新唐书·食货志一:“ 肃宗 即位,遣御史 郑叔清 等籍 江 、 淮 、 蜀 、 汉 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
《漢語大詞典》:推盘(推盤)
旧时称商人将自己商店中全部财产折价让与他人经营。
《漢語大詞典》:常姓
犹恒产。固定的财产。管子·法禁:“身无职事,家无常姓。” 尹知章 注:“姓,生也。身既无职事,家又无常生。” 郭沫若 等集校引 丁士涵 云:“‘姓’当为‘生’,假借字也。孟子·滕文公篇注‘产,生也’,诗·谷风笺‘生谓财业也’。‘家无常生’,犹言家无恒产耳。”
分類:固定财产
《國語辭典》:公产(公產)  拼音:gōng chǎn
国家或公共团体所有的财产。
《國語辭典》:看冷暖  拼音:kàn lěng nuǎn
指看财产、地位分别对待人。比喻人情的凉薄、势利。《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三四出》:「世情看冷暖,人面逐高低。」《水浒传》第一七回:「何涛道:『好兄弟,休得要看冷暖。只想我日常的好处,休记我闲时的歹处。救我这条性命!』」
《國語辭典》:没收(沒收)  拼音:mò shōu
强制将私有物充公,称为「没收」。如:「没收财产」。
《漢語大詞典》:訾产(訾産)
资产,财产。訾,通“ 貲 ”。隶释·汉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 宋 洪适 释:“ 雍直 似是 季本 庶孽不肖子,分以訾产,居之于外者。”
分類:资产财产
《国语辞典》:违警(违警)  拼音:wéi jǐng
违反违警罚法中的规定。如妨害秩序安宁、妨害交通、妨害风俗、妨害卫生、妨害公务、诬告伪證或湮灭證据、妨害他人身体财产。本法已于民国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废止。
《漢語大詞典》:货产(貨産)
(1).货物,物产。魏书·恩倖传·茹皓:“ 皓 颇敏慧,折节下人,而潜自经营,阴有纳受,货产盈积。”辽史·食货志下:“ 太宗 得 燕 ,置 南京 ,城北有市,百物山偫,命有司治其征;餘四京及它州县货产懋迁之地,置亦如之。”
(2).典卖财产。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霍女:“ 朱 质於官,官以其姓名来歷不明,置不理。 朱 货产行賕,乃准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