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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通则(通則)  拼音:tōng zé
适用于一般状况的共同规章或法则。南朝梁。沈约〈立左降诏〉:「减秩居官,前代通则。」
《漢語大詞典》:德经(德經)
道德的法则,标准。
《漢語大詞典》:帝纪(帝紀)
(1).天帝之位。汉书·李寻传:“云‘天聪明’,盖言紫宫极枢,通位帝纪。”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紫宫,天之北宫也。极,天之北极星也,枢是其廻转者也。《天文志》曰:‘天极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太一,天皇大帝也,与通极为一体,故曰通位帝纪也。”
(2).犹帝典。指帝王的法则。《后汉书·崔駰传》:“古者阴阳始分,天地初制,皇纲云绪,帝纪乃设,传序历数,三代兴灭。”
(3).指史书中的帝王本纪。南史·周舍传:“时议国史,疑 文帝 纪传之名。 捨 以为‘帝纪之笼百事,如《乾象》之包六爻,今若追而为纪,则事无所包;若直书功德,则传而非纪。应於上纪之前,略有仰述’。从之。”
《国语辞典》:易则(易则)  拼音:yì zé
改变法则。《文选。班固。两都赋序》:「道有夷隆,学有粗密,因时而建德者,不以远近易则。」
分类:变法法则
《漢語大詞典》:善经(善經)
好的法则。左传·宣公十二年:“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 杜预 注:“经,法也。” 三国 魏 何晏 《景福殿赋》:“上则崇稽古之弘道,下则阐长世之善经。”
分類:法则
《漢語大詞典》:顺则(順則)
顺从法则。国语·周语中:“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 唐 元结 《治风诗·至理》:“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唐 贺知章 《唐禅社首乐章·太和》:“列祖应命,四宗顺则。”
《漢語大詞典》:皇道
(1).上古帝王治国的法则。亦指后世帝王治国的法则。文选·班固〈西都赋〉:“博我以皇道,弘我以 汉 京。” 李周翰 注:“皇道,皇王之道。”世说新语·雅量“ 嵇中散 临刑东市” 刘孝标 注引 晋 张隐 《文士传》:“今皇道开明,四海风靡。”新唐书·韩琬传:“罚虽轻而不犯,赏虽薄而劝,位尊不倨,家富不奢;学校不励而勤,道佛不惩而戒;土木质厚,禆贩弗蚩。其故奈何?杂以皇道也。”
(2).犹大道。文选·何晏〈景福殿赋〉:“沉浮翱翔,乐我皇道。” 李周翰 注:“皇,大也。鱼鸟沉浮翱翔,自得天性,乐我大道。”文选·张协〈七命〉:“皇道焕炳,帝载缉熙。” 吕向 注:“皇,大……言大道熙明。”乐府诗集·燕射歌辞三·隋元会大飨歌:“皇道四达礼乐成,临朝日举表时平。”
《國語辭典》:活法  拼音:huó fǎ
1.灵活的方法。如:「读书要有活法,不可以死记死背。」
2.宋代诗论家吕本中鉴于江西学派拘泥死法而提出的作诗法则。认为作诗要有规矩限制,但不能拘泥死守,可以有超出规矩之外的变化,而变化仍不违反诗法。
《國語辭典》:训典(訓典)  拼音:xùn diǎn
1.古圣先王所留下来的典籍。《左传。文公六年》:「予之法制,告之训典。」唐。孔颖达。正义:「训典,先王之书。」
2.教导的常法。《书经。毕命》:「弗率训典,殊厥井疆。」《文选。张衡。南都赋》:「缙绅之伦,经纶训典。」
《漢語大詞典》:后法(後法)
后世奉行的法则。《汉书·儒林传·张山拊》:“ 公叔文子 卒, 卫侯 加以美謚,著为后法。”《三国志·魏志·明帝纪》:“ 大魏 创业,诸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 汉 运所值,难为后法。”
分類:奉行法则
《漢語大詞典》:垂宪(垂憲)
垂示法则。书·蔡仲之命:“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晋书·后妃传序:“是以哲王垂宪,尤重造舟之礼。” 明 宋濂 《使南稿序》:“固当著之史牒,垂宪万世。”
《漢語大詞典》:乐法(樂法)
音乐法则。宋史·乐志三:“ 元丰 中,詔 范镇 、 刘几 与臣详议郊庙大乐,既成而奏,称其和协。今 镇 新定乐法,颇与乐局所议不同。”
分類:音乐法则
《漢語大詞典》:圣则(聖則)
(1).圣人所定的法则。 汉 扬雄 《少府箴》:“共僚率旧,圣则聿遵。” 隋 薛道衡 《隋高祖颂》:“尚想叡图,永惟圣则。”
(2).指各种宗教所订的规则和戒律。 南朝 梁 沈约 《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於是思别立住处,可得外严圣则,内穷宴默者。”
《國語辭典》:轨仪(軌儀)  拼音:guǐ yí
法则、模范。《国语。周语下》:「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汉。潘勖〈册魏公九锡文〉:「以君经纬礼律,为民轨仪。」
分類:法则仪制
《漢語大詞典》:通法
普遍适用的法则。 宋 苏轼 《天子六军之制》:“《王制》,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孟子之説亦如此。此 三代 之通法。” 华衡芳 《〈代数术〉序》:“术之多将不可胜纪,而仍不足以穷数理之变,则不如任数之万变,而我立一通法以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