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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
开眼界
眼界
开眼界
【俗语佛源】
「眼界」即「眼根」,为六根之一,大致相当今天所说的视觉器官,包括眼球和视神经等。因为六根属于「十八界」中的一类,所以「眼根」亦名「眼界」。能够维持自相,不与他相混淆,称为「界」。眼界与色界相对,产生眼识界(视觉)。如《心经》:「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楞严经》中有「开眼见明,名为见外」之句,「开眼」,犹睁眼。为佛菩萨像画眼点睛,也称为「开眼」或「开光」(光、光明,指眼)。如《禅林象器笺·垂说门》谓:「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诸宗师家立地数语,作笔点势,直点开他金刚正眼,此为开眼佛事,又名开光明。」眼不但是人身的传神处,而且还是智慧的象征。如佛教中有慧眼、法眼、佛眼等说。在禅宗那里,「开眼」常用作开悟、觉悟的代称。如《五灯会元》卷二十:「汝解心已极,但欠著力开眼耳。」看到了以前未见到过的东西,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俗语谓之「开眼界」。如《中国现在记》第十一回:「想起金山是最有名的地方,一向没有去过,今日天气晴明,正可前去开开眼界」。又如《新华文摘》1991年第5期:「昆仑山口某油库壮观、新奇的一幕使我大开眼界。」(李明权)
眼界
【三藏法数】
谓能见之根,名为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