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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确执(確執)
明确认定。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即尝为所祟者,亦梦境恍惚,莫能确执。”
《國語辭典》:确定(確定)  拼音:què dìng
确实肯定。如:「候选人的名单已经确定了。」
《國語辭典》:含混  拼音:hán hùn
模糊、不明确的样子。如:「他的言辞含混不清,颇令人费解。」
《漢語大詞典》:名着(名著)
(1).名分明确。礼记·大传:“名著而男女有别。” 郑玄 注:“著,明也。母妇之名不明则人伦乱也。”
(2).有名的著作。 胡也频 《到莫斯科去》:“她想到了许多 欧洲 的名著。” 秦牧 《艺海拾贝·惠能和尚的偈语》:“那些无名的说书人的血汗,也同样凝聚在这些名著当中。”
《國語辭典》:尖锐(尖銳)  拼音:jiān ruì
1.尖而锐利。如:「歹徒行抢,手挥尖锐的扁钻,无人敢贸然靠近。」《广弘明集。卷二二。南朝陈。朱世卿。性法自然论》:「锥刀推其尖锐,溪壑讶其难满。」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余尝见其庙像甚勇,手持一屠刀尖锐,按膝而坐。」
2.形容声音尖细刺耳。如:「隔壁传来一个尖锐的叫声,令人胆战心惊。」
3.形容说话真实直率不留情。如:「这篇评论用语虽然尖锐,衡情论理却十分中肯。」
4.紧张、激烈。如:「这部小说总喜欢把主角置于尖锐的冲突之中,以塑造他的豪迈性格。」
《漢語大詞典》:辩事(辯事)
(1).对所掌职事引起争讼。周礼·春官·大史:“辩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 郑玄 注:“谓抵冒其职事。” 孙诒让 正义:“辩, 宋 本并作‘辨’,今据 唐 石经正。‘辩事’与前‘辩灋’义同,亦谓以职事争讼者……注云‘谓抵冒其职事’者,羣执事各有当掌之职事,凡慢废不修与专擅侵官,因而争讼者,皆为抵冒。”
(2).谓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务。管子·五辅:“君择臣而任官,则事不烦乱;大夫任官辩事,则举措时。” 尹知章 注:“辩,明也,能明所任之事也。”
《漢語大詞典》:决语(決語)
谓作出明确的表白。资治通鉴·唐宪宗元和十三年:“ 李逊 至 鄆州 , 师道 大陈兵迎之, 逊 盛气正色,为陈祸福,责其决语,欲白天子。” 胡三省 注:“决语,决为一定之説,不依违持两端。”
分類:明确表白
《漢語大詞典》:昭隔
明确地分别。史记·秦始皇本纪:“昭隔内外,靡不清浄,施於后嗣。”
《國語辭典》:含浑(含渾)  拼音:hán hún
含糊不清。如:「含浑笼统」。
分類:笼统明确
《國語辭典》:确认(確認)  拼音:què rèn
肯定的答覆或承认。如:「这些施行细则,经董事会确认以后就可公布了。」
《漢語大詞典》:审责(審責)
(1).明确责任。管子·幼官:“定府官,明名分,而审责于群臣有司,则下不乘上,贱不乘贵。”
(2).犹审问。《元典章·刑部二·推官专管刑狱》:“凡遇刑名词讼,推官先行穷问,须要狱成,与其餘府官再行审责,完僉案牘文字,或有淹禁,责在推官。”
《漢語大詞典》:彰验(彰驗)
指明确的证据。晋书·陆云传:“ 云 为 孟玖 所怨,远近莫不闻。今果见杀,罪无彰验,将令羣心疑惑,窃为明公惜之。”
分類:明确证据
《國語辭典》:盲动(盲動)  拼音:máng dòng
事前未经周全考虑就轻举妄动。如:「煽动性的言论,容易引起群众盲动。」「遇事要冷静,切忌浮躁盲动。」
《漢語大詞典》:榷然
明确貌。榷通“ 确 ”。隶释·汉司隶校尉鲁峻碑:“蠲细举大,榷然疏发。” 王念孙 曰:“榷然犹较然,明貌也。”见读书杂志·汉隶拾遗
《國語辭典》:缘文生义(緣文生義)  拼音:yuán wén shēng yì
穿凿附会字面上的意思,而不求了解词句的正确内容。宋。朱熹 答吕子约:「读书穷理,须认正意,切忌如此缘文生义,附会穿穴。」也作「望文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