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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课殿(課殿)
旧时朝廷对官吏定期考课,政绩最差的称“课殿”。汉书·儿宽传:“后有军发,左内史以负租课殿,当免。”资治通鉴·汉武帝元鼎四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课下下曰殿。”金史·循吏传·赵重福:“岁饥,民煮卤为盐卖以给食,盐官往往杖杀之。 重福 曰:‘寧使课殿,不忍杀人。’”参见“ 课最 ”。
《漢語大詞典》:课最(課最)
(1).古时朝廷对官吏定期考核,检查政绩,政绩最好的称“课最”。汉书·儿宽传:“输租繦属不絶,课更以最。”资治通鉴·汉武帝元鼎四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课上上曰最。”晋书·贺循传:“刺史 嵇喜 举秀才,除 阳羡 令,以宽惠为本,不求课最。” 宋 刘攽 《方仕致仕》诗:“息交便尔宾客絶,省事何説课最为。”
(2).泛指成绩上等。 章炳麟 《刘永图传》:“﹝ 刘永图 ﹞以事归,宿留 上海 中国公学,习理化,卒业课最。”
《漢語大詞典》:边最(邊最)
旧指边疆官吏政绩考核获得第一。后汉书·崔寔传:“ 寔 整厉士马,严烽候,虏不敢犯,常为边最。” 李贤 注:“最为第一。” 宋 王圭 《西上閤门使马怀德可四方馆使英州刺史制》:“本朝寄之重,则匪议才之易;因边最之申,则宜第宠之速。”
《漢語大詞典》:巡功
(1).天子巡视各地,检查政绩。左传·昭公五年:“小有述职,大有巡功。” 陆德明 释文:“巡功,巡所守之功绩。”
(2).亦作“ 巡工 ”。巡视工役。左传·宣公二年:“ 宋 城, 华元 为植,巡功。” 孔颖达 疏:“巡功,谓巡城检作功也。” 清 唐孙华 《开河行》:“更遭官长日巡工,箠挞疲民恣訶怒。”
《漢語大詞典》:月校
(1).古代每月财政的查核。 唐 柳宗元 《故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出纳府库,颁给军食,下无讎敛,黔首休息,月校岁会,莫不如画。库丰财羡,制成计得。”
(2).指按月的政绩考查。宋史·选举志三:“自外舍有月校,而公试入等曰内舍;自内舍有月校,而舍试入等曰上舍。凡升上舍者,皆直赴廷对。”
《國語辭典》:高功  拼音:gāo gōng
熟悉道经,主持斋坛仪式的道士。《金瓶梅》第六五回:「斋一般还是他受,只教他请黄真人做高功就是了。」《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七:「礼请任道元为高功,主持坛事。」
《漢語大詞典》:一大钱(一大錢)
东汉 会稽 太守 刘宠 ,有政绩。后征为将作大匠。将行,有五六父老各赍百钱以送, 宠 只受每人一枚大钱。见后汉书·循吏传·刘宠。后用为称颂官吏廉洁的典实。 明 高启 《野老行》:“鸡鸣相送拜道边,愿公受取一大钱。”参见“ 一钱太守 ”。
《國語辭典》:一钱太守(一錢太守)  拼音:yī qián tài shǒu
汉刘宠为会稽太守,禁察非法,郡内大化。后徵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五六个老人,各持百钱送给刘宠,以谢其清明之治,刘宠选一大钱而受,故称为「一钱太守」。见《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刘宠传》。后用以称清廉的官吏。
《漢語大詞典》:进治(進治)
谓官吏胜任而有政绩。 汉 王符 潜夫论·三式:“其尸禄素餐,无进治之效、无忠善之言者,使从渥刑。”
《漢語大詞典》:小治
(1).小的政事。周礼·天官·冢宰:“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
(2).略有政绩。史记·秦本纪:“夫自上圣 黄帝 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3).进行小规模的治理。 清 魏源 《畿辅河渠议》:“故士人有‘ 漳河 小治则小决,大治则大决’之语。”
《國語辭典》:会考(會考)  拼音:huì kǎo
一种统一测验学习成果的考试。如:「毕业会考」、「教师会考」。
《漢語大詞典》:循绩(循績)
良好的政绩。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十六:“吾邑 陈莘学 先生 汝咸 ……宰 漳浦 十三年,循绩惠政,不可殫记。”
分類:良好政绩
《漢語大詞典》:课事(課事)
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汉书·京房传:“ 房 奏考功课吏法……上召见诸刺史,令 房 晓以课事,刺史復以为不可行。”
《漢語大詞典》:殊政
突出的政绩。后汉书·蔡茂传:“﹝ 郭贺 ﹞拜 荆州 刺史,及到官,有殊政。”新唐书·范传正传:“歷 歙 、 湖 、 苏 三州刺史,有殊政,进拜 宣 歙 观察史。”
分類:突出政绩
《漢語大詞典》:平转(平轉)
唐 代所拟考核官吏的一种办法。政绩在中等者,作内外平级的调迁,以历试其能,谓之平转。新唐书·赵憬传:“四议考课,曰:‘今内庶僚,外刺史,课最尤者,擢以不次,善矣。臣谓黜陟宜责岁限,若任要重未当迁者,加爵或秩。其餘进退,宜示迟速之常。若课在中、考如限者,平转而歷试之,即无苟且之心、滞淹之虑。’”
《國語辭典》:清绩(清績)  拼音:qīng jī
清明廉洁的政绩。《后汉书。卷六十六。陈蕃传》:「属城闻风,皆自引去,蕃独以清绩留。」《南史。卷二十四。王镇之传》:「镇之少著清绩,必将继美吴隐,岭南弊俗,非此不康也。」
《漢語大詞典》:理迹(理跡)
亦作“ 理绩 ”。 政绩。 唐 张九龄 《故襄州刺史靳公遗爱铭》序:“以理跡尤异,廉使上达,天子嘉之。” 宋 范仲淹 《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 约 为通判,备见操守。后来累次为郡,皆有理绩。”
分類: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