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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遗俗(遺俗)
(1).前代留传下来的风俗习惯。《孟子·公孙丑上》:“ 紂 之去 武丁 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 唐 刘禹锡 《答饶州元使君书》:“履 番君 之故地,渐 甌越 之遗俗。” 宋 欧阳修 《端午帖子词》之一:“愿因角黍询遗俗,可鉴前王惑巧言。” 清 丘逢甲 《谒饶平始迁祖枢密公祠墓作示族人》诗:“山城遗俗朴不华,惟耕与读真生涯。”
(2).抛弃流俗;超脱世俗。吕氏春秋·士容论:“今日君民,而欲服海外,节物甚高,而细利弗赖,耳目遗俗,而可与定世。” 高诱 注:“耳目视听礼义,是则故能遗弃流俗,可与大定於一世也。” 宋 朱熹 《择之兼怀子重老兄顺之贤友》诗:“不是幽人遗俗去,肯寻流水渡关来。” 清 方东树 《答叶溥求论古文书》:“独至古文,恒由贤知命世之英,为之于举世不为之日,蒙谤訕,甘寂寞,负遗俗之累,与世齟齬不顾,然后乃以雄峙特立于千载之表。”
《漢語大詞典》:遗荣(遺榮)
(1).谓抛弃荣华富贵;超脱尘世。 晋 张协 《咏史》:“达人知止足,遗荣忽如无。” 唐 柳宗元 《柳常侍行状》:“味道腴以代膏粱,含德辉而轻紱冕,遗荣养素,恬淡如也。” 清 钱柏龄 《酬朱穆公天台见怀四韵》:“远媿遗荣客,深居 桐柏山 。”
(2).指身后之荣誉。 汉 赵晔 吴越春秋·夫差内传:“ 吴王 不自杀, 越王 復使谓曰:‘何王之忍辱厚耻也。世无万岁之君,死生一也。今子尚有遗荣,何必使吾师众加刃於王。’”《宋书·范晔传》:“恩非望始,没有遗荣,终古以来,未有斯比。” 唐 张说 《赠陈州刺史义阳王神道碑》:“王生不得志,没受遗荣。”
(3).犹残花。 明 刘基 《题钱舜举折枝山茶》诗:“岁暮寒气结,百卉无遗荣。懿此独不凋,方冬燁红英。”
《國語辭典》:捐弃(捐棄)  拼音:juān qì
舍弃、抛弃。《管子。立政》:「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三国志。卷七。魏书。臧洪传》:「是以捐弃纸笔,一无所答。」
分類:捐弃抛弃
《漢語大詞典》:弃遗(棄遺)
遗弃,抛弃。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僧伽罗国:“山川道阻,冻馁艰辛,一言忤意,遂见弃遗。” 宋 苏辙 《齐州祈雨雪祝文》:“蒙神之休,常以有年,云兴肤寸,实雨天下,矧伊我邦,而或弃遗。”
分類:遗弃抛弃
《漢語大詞典》:放去
(1).抛弃,丢开。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 庾子嵩 读庄子,开卷一尺许便放去,曰:‘了不异人意。’” 宋 欧阳修 《国学试策第三道》:“自 秦 歷 汉 ,积弊相沿,权宜适时,放去古法。”
(2).释放使离开。《三国演义》第五十回:“正犹豫间, 张辽 纵马而至。 云长 见了,又动故旧之情,长叹一声,并皆放去。”《三国演义》第八七回:“寇入掌中还放去,人居化外未能降。”
《漢語大詞典》:遗尘(遺塵)
(1).指前人行动所留的痕迹。后汉书·党锢传序:“盖前哲之遗尘,有足求者。” 晋 左思 《魏都赋》:“且 魏 地者,毕昴之所应, 虞 夏 之餘人,先王之桑梓,列圣之遗尘。” 唐 宋之问 《过史正议宅》诗:“旧交此零落,雨泣访遗尘。”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三章:“听离鸞别鵠之音,覩月缺花飞之惨,遗尘在簟,破镜闇然,仰视双翔,能无泪下。”
(2).指残留的灰尘。比喻未尽去除的尘思俗念。文选·孙绰〈游天台山赋〉:“荡遗尘於旋流,发五盖之游蒙。” 李善 注:“虽遣而未能尽,故曰遗。中论曰: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3).指遗弃的灰尘。形容轻微之极。 唐 李白 《陈情赠友人》诗:“薄德中见捐,忽之如遗尘。” 元 无名氏 《冻苏秦》第四折:“覰朋友若遗尘,没半点话温存。” 明 李东阳 《读唐史》之十二:“其所言者旋已弃如遗尘,过如飘风。”
(4).谓遗弃尘俗;抛弃尘念。 唐 张乔 《题玄哲禅师影堂》诗:“吾师视化身,一念即遗尘。” 明 屠隆 《綵毫记·仙官列奏》:“荡景神宇澄,遗尘太霄逈。” 清 王夫之 《牧万先生暨吴太恭人合祔墓表》:“先生孝自天丰,文因通胜,遗尘云迥,抗志霜清。”
《國語辭典》:废人(廢人)  拼音:fèi rén
1.残废的人。《文明小史》第二四回:「贵家子弟,原来同废人一样,四万万人中又去了一小分了。」
2.无用或没作为的人。《三国演义》第六二回:「贫道乃山野废人,岂知休咎。」
《國語辭典》:毁弃(毀棄)  拼音:huǐ qì
1.毁坏废弃。《楚辞。屈原。卜居》:「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2.法律上指毁损物品,致其丧失效用。
分類:毁弃抛弃
《漢語大詞典》:遗旧(遺舊)
(1).谓抛弃、疏远故旧。 晋 曹摅 《赠韩德真》诗:“《谷风》遗旧,《伐木》敦友。”魏书·高允传:“言不崇华,交不遗旧。” 宋 梅尧臣 《次韵再和永叔尝新茶杂言》:“公不遗旧许频往,何必丝管喧咬哇。”
(2).指前代留下的旧臣。《南齐书·陈显达传》:“先朝遗旧,志在名节,同列丹书,要同义举。”
《漢語大詞典》:捐佩(捐珮)
亦作“ 捐珮 ”。 抛弃玉佩。语本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 江 中,遗余佩兮 醴 浦。” 南朝 宋 颜延之 《祭屈原文》:“访怀沙之渊,得捐珮之浦。” 唐 柳宗元 《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言怀感时书事寄张员外》诗:“共思捐珮处,千骑拥青緺。” 宋 蒋捷 《贺新郎·弹琵琶者》词:“捐佩洲前裙步步,渺无边、一片相思苦。”参见“ 捐玦 ”。
分類:抛弃玉佩
《漢語大詞典》:捐玦
捐弃玉玦。喻出会相爱者未遇因失望而捐弃信物。语本楚辞·九歌·湘君:“捐余玦兮 江 中,遗余佩兮 醴 浦。” 南朝 齐 谢朓 《七夕赋》:“軾帝车而捐玦,凌天津而上翔。” 南朝 梁 沈约 《湘夫人》诗:“捐玦置 澧 浦,解珮寄中洲。”
《國語辭典》:浪掷(浪擲)  拼音:làng zhí
随意耗费。如:「浪掷光阴」。《明史。卷二五○。孙承宗列传》:「与其以百万金钱浪掷于无用之版筑,曷若筑宁远要害以守。」
《國語辭典》:摈弃(擯棄)  拼音:bìn qì
排斥、遗弃。汉。刘向《列女传。卷六。齐孤逐女》:「孤无父母,摈弃于野,无所容止。」《警世通言。卷三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我因自小务外,亲戚中都以我为不肖,摈弃不纳。」
《漢語大詞典》:弃予(棄予)
(1).抛弃我。谓弃恩忘旧。《诗·小雅·谷风》:“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 毛 传:“言朋友趋利,穷达相弃。” 郑玄 笺:“朋友无大故,则不相遗弃,今女以志达而安乐,弃恩忘旧,薄之甚。” 三国 魏 曹植 《求通亲亲表》:“有不蒙施之物,必有惨毒之怀,故《柏舟》有‘天只’之怨,《谷风》有‘弃予’之嘆。”
(2).离开我。谓分别。 晋 陆机 《于承明作与士龙》诗:“南归憇 永安 ,北迈顿 承明 。 永安 有昨轨, 承明 子弃予。”
《漢語大詞典》:弃礼(棄禮)
抛弃礼制。左传·昭公十三年:“弃礼违命, 楚 其危哉!”左传·哀公七年:“ 晋 范鞅 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
分類:抛弃礼制
《國語辭典》:弃背(棄背)  拼音:qì bèi
1.亲属中长者过世。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终制》:「先夫人弃背之时,属世荒馑,家涂空迫。」
2.抛弃背离。唐。白居易 得景娶妻三年无子舅姑将出之诉云归无所从:「承家不嗣,礼许仳离。去室无归,义难弃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