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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争端(爭端)  拼音:zhēng duān
引起争执的事因。《左传。昭公六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
《國語辭典》:衅隙(釁隙)  拼音:xìn xì
意见不合或感情有裂痕。《后汉书。卷七五。袁术传》:「绍议欲立刘虞为帝,术好放纵,惮立长君,托以公义不肯同,积此衅隙遂成。」《三国演义》第七三回:「吴、魏自来无雠,皆因刘备之故,致生衅隙。」
《國語辭典》:收兵  拼音:shōu bīng
1.招收士兵。《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行收兵,比至陈。」《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上》:「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于外收兵。」
2.撤退军队。《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信复收兵与汉王会荥阳,复击破楚京、索之閒。」《三国演义》第一○回:「忽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两军皆乱,各自收兵。」
《国语辞典》:成讼(成讼)  拼音:chéng sòng
双方争执,寻求诉讼。也作「成词」。
《漢語大詞典》:辨争
(1).争论,争辩。辨,通“ 辩 ”。 金 王若虚 《林下四友赞》:“辨争讥刺,间若不能相容,而终于无憾。”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五:“﹝ 杨槙 ﹞颇与权要辨争以罢。”
(2).指争讼、争执。 宋 曾巩 《广德军重修鼓角楼记》:“ 太宗皇帝 在位四年,乃按地图,因县立军,使得奏事专决,体如大邦。自是以来,田里辨争、岁时税调,始不勤远,人用宜之。”
《國語辭典》:说和(說和)  拼音:shuō he
调解双方的争执。《孔子家语。卷五。入官》:「善政行易,而民不怨;言调说和,则民不变。」
《國語辭典》:搆衅(搆釁)  拼音:gòu xìn
结怨、结仇。《初刻拍案惊奇》卷一○:「金声程元赵孝搆衅无端,各行杖警!」也作「构衅」。
《國語辭典》:构衅(構釁)  拼音:gòu xìn
互相结怨。《北史。卷四一。杨播传》:「太后问状,昱具对元氏构衅之端,言至哀切。」也作「搆衅」。
《国语辞典》:党争(党争)  拼音:dǎng zhēng
党派之间因意见或理念不同而引起的争执。如:「宋朝的新旧党争是历史上有名的党争实例。」
《漢語大詞典》:地讼(地訟)
关于土地边界的争执。周礼·地官·小司徒:“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 郑玄 注:“地讼,争疆界者。” 贾公彦 疏:“谓民於疆界之上横相侵削者也。”宋史·沈括传:“至 契丹 庭, 契丹 相 杨益戒 来就议, 括 得地讼之籍数十,预使吏士诵之, 益戒 有所问,则顾吏举以答。他日復问,亦如之, 益戒 无以应。”
《國語辭典》:争涉(爭涉)  拼音:zhēng shè
争执交涉。《水浒传》第一七回:「嫂嫂,你须知我,只为赌钱上,吃哥哥多少言语,但是打骂,不敢和他争涉。」
分類:争执交涉
《國語辭典》:让步(讓步)  拼音:ràng bù
双方发生争执时,为避免起冲突,而放弃自己主张或利益的一部分,以求事情和平解决,称为「让步」。如:「双方为了这点小事,争得脸红脖子粗,谁也不肯让步。」
《漢語大詞典》:忿阋(忿鬩)
忿怒争执。
分類:忿怒争执
《國語辭典》:算帐(算帳)  拼音:suàn zhàng
1.计算帐目。《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店家才放了手,算一算帐,取了钱去。」《文明小史》第二○回:「只得招呼堂倌前来算帐,堂倌屈指一算,须得一百五十二文。」也作「算账」。
2.与人争执较量,以解决纠纷。往往含报复之意。《红楼梦》第六八回:「若有走失逃亡,一概和你们算帐。」《老残游记二编》第五回:「我下午拜泰安府,请他先把你这狗才打了,递解回籍,再同你们主人算帐!」
《漢語大詞典》:诉竞(訴競)
诉说争执。 宋 曾巩 《都官制》:“係累舂饎之人,恤其廩给,而申其诉竞,主以郎吏,国之旧章。”
分類:诉说争执
《國語辭典》:仲裁  拼音:zhòng cái
双方发生争执时,将争执事项交与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如:「国际仲裁」、「法院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