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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辅佐(輔佐)  拼音:fǔ zuǒ
辅助。《三国演义》第二回:「大将军辅佐新君,不行仁慈,专务杀伐。」
《國語辭典》:佐命  拼音:zuǒ mìng
辅助天子创业。《文选。李陵。答苏武书》:「其馀佐命立功之士,贾谊亚夫之徒,皆信命世之才,抱将相之具。」《文选。班固。西都赋》:「佐命则垂统,辅翼则成化。」
《漢語大詞典》:赞襄(贊襄)
辅助,协助。语本书·皋陶谟:“ 皋陶 曰:‘予未有知,思曰赞赞襄哉。’” 唐 柳宗元 《礼部贺皇太子册礼毕德音表》:“严赞襄之礼,赐与有加。”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相从之事,出於本人情愿,非小弟所可赞襄。” 孙中山 《建国方略·〈行易知难〉自序》:“卒赖全国人心之倾向,仁人志士之赞襄,乃得推覆专制,创建共和。”
分類:辅助协助
《國語辭典》:辅翼(輔翼)  拼音:fǔ yì
辅佐保护。《书经。君牙》:「今命尔予翼,作股肱心膂。」唐。孔颖达。正义:「汝为我辅翼,当如我之身。」《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及武王即位,且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
《國語辭典》:训导(訓導)  拼音:xùn dǎo
1.教训劝导。《国语。楚语上》:「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
2.职官名。明、清于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职司教育学生。其副职皆称为「训导」。清末废。
3.以往各级学校负责管理学生生活教育的部门或人员,现已改为学生事务处。
《漢語大詞典》:安刘(安劉)
指 汉 初 商山 四皓辅助太子,安定 刘 氏江山之事。 唐 白居易 《题四皓庙》诗:“卧逃 秦 乱起安 刘 ,舒捲如云得自由。” 唐 杜牧 《题商山四皓庙》诗:“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 刘 是灭 刘 。” 清 袁绶 《咏史》:“四皓安 刘 非助 吕 , 戚姬 空自泪纵横。”详“ 四皓 ”。
《國語辭典》:四皓  拼音:sì hào
商山四皓的简称。参见「商山四皓」条。《文选。扬雄。解嘲》:「若夫蔺生收功于章表,四皓采荣于南山。」《文选。班彪。王命论》:「高四皓之名,割肌肤之爱。」
《國語辭典》:直讲(直講)  拼音:zhí jiǎng
1.直接陈述或说明。如:「这件事情不妨直讲,省得大家胡乱猜测。」
2.职官名。辅佐博士讲授经术。《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國語辭典》:翊赞(翊贊)  拼音:yì zàn
辅助。《三国志。卷四三。蜀书。吕凯传》:「今诸葛丞相英才挺出,深睹未萌,受遗托孤,翊赞季兴。」唐。王勃〈上绛州上官司马书〉:「方当翊赞宸极,羽仪台屏。」
分類:辅助辅佐
《漢語大詞典》:仰赞(仰贊)
指辅助在上者谋划。 南朝 齐 王俭 《褚渊碑文》:“公实仰赞宏规,参闻神筭。” 孙中山 《上李鸿章书》:“所谓乘可为之时,以竭愚夫千虑,用以仰赞高深,非欲徒撰空言以瀆清听。”
分類:辅助谋划
《漢語大詞典》:扶世
辅助世道。《汉书·武帝纪》:“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於德。” 明 李贽 《寄答耿大中丞书》:“此无人无己之学,参赞位育之实,扶世立教之原,盖真有见於善与人同之极故也。” 清 孙鼎臣 《与郭筠仙书》:“然有志於扶世翼教者,当求之崩离放失之餘,不惮委曲反復,表而明之。”
分類:辅助世道
《國語辭典》:军校(軍校)  拼音:jūn xiào
1.军中的副官。《晋书。卷二四。职官志》:「武帝甚重兵官,故军校多选朝廷清望之士居之。」
2.军事学校的简称。参见「军事学校」条。
《漢語大詞典》:相辅(相輔)
相辅助;相配合。 汉 焦赣 《易林·中孚之兑》:“百足俱行,相辅为强,三圣翼事,国富民康。” 清 曾国藩 《周荇农南归序》:“ 迁 ( 司马迁 )之文,其积句也皆奇,而义必相辅,气不孤伸。”
宰辅;宰相。 宋 范仲淹 《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臣伏见知 絳州 职方员外郎 向约 ,生相辅之家,而能专儒学,谨官业,廉贫苦节,慎静寡过。” 宋 乐史 《广卓异记·白衣人告拜相》:“有白衣丈夫,乃鬼也,呼 顗 ( 姚顗 )为中夏之相辅也。”
《漢語大詞典》:附翼
(1).比翼鸟。 汉 焦赣 《易林·需之蹇》:“比目附翼,欢乐相得,行止集同,终不离忒。”
(2).比翼,相傍相依地。南史·宋纪上·武帝:“﹝帝﹞行止时见二小龙附翼,樵渔山泽,同侣或亦覩焉。”
(3).引申为辅助。 清 陈田 《明诗纪事己籤·李攀龙》:“ 明 代文章,自前后七子而大变,前七子以 李梦阳 为冠, 何景明 附翼之。”
《國語辭典》:十翼  拼音:shí yì
《易经》的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说卦、序卦及杂卦的总称。相传为孔子所作。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宗经》:「于是易张十翼,书标七观,诗列四始,礼正五经,春秋五例。」
《國語辭典》:弼教  拼音:bì jiào
语本《书经。大禹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辅助教育。《清史稿。卷一四二。刑法志一》:「且夫国之有刑,所以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