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重死
谓宝爱自身,不肯轻易而死。《老子》:“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王弼 注:“使民不用,惟身是宝,不贪货赂,故各安其居,重死而不远徙也。”荀子·荣辱:“重死持义而不橈,是士君子勇也。” 杨倞 注:“虽重爱其死,而执节持义,不橈曲以求生也。”
(1).谓恶人身死而名裂,是较常人更多一死。吕氏春秋·慎行:“ 黄帝 之贵而死, 尧 舜 之贤而死, 孟賁 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 庆封 者,可谓重死矣。” 许维遹 集释引 毕沅 曰:“死而又死,谓之重死。”
(2).谓犯罪者及其妻、子皆处死刑。 汉 刘向 说苑·尊贤:“ 晋文侯 行地登隧,大夫皆扶之, 随会 不扶, 文侯 曰:‘ 会 ,夫为人臣而忍其君者,其罪奚如?’对曰:‘其罪重死。’ 文侯 曰:‘何谓重死?’对曰:‘身死,妻子为戮焉。’”
《國語辭典》:死狱(死獄)  拼音:sǐ yù
应判死刑的讼案。宋。欧阳修〈泷冈阡表〉:「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
《國語辭典》:断屠(斷屠)  拼音:duàn tú
禁止杀生。《北齐书。卷七。武成帝纪》:「河清元年,诏断屠杀,以顺春令。」也作「禁屠」。
《國語辭典》:绞刑(絞刑)  拼音:jiǎo xíng
一种死刑。用绳索将犯人勒毙。如:「他被判处绞刑。」
《漢語大詞典》:行戮
犹行刑。特指执行死刑。国语·周语上:“ 郑厉公 见 虢叔 ,曰:‘吾闻之,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而况敢乐祸乎!’”《醒世恒言·金海陵纵欲亡身》:“是月为太子 光英 生月, 海陵 私忌,不行戮。”
《漢語大詞典》:生刑
死刑以外的一切刑罚。汉书·刑法志:“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晋书·刑法志》:“死刑太重,生刑太轻,生刑纵於上,死刑怨於下,轻重失当,故刑政不中也。”
分類:死刑刑罚
《漢語大詞典》:决囚(決囚)
亦作“决囚”。 指判决囚犯死刑或执行死刑。新唐书·刑法志:“死者不可復生……决囚虽三覆奏。而倾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其时七月中旬,未是决囚之际。”清史稿·圣祖纪三:“十一月壬子,命停决囚。”昆曲十五贯第一场:“奉旨决囚,停留不得。”
《漢語大詞典》:市死
在闹市处死。指弃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学记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市死者,以日为短。”按,今本《淮南子·说山训》作“死市”。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 南朝 宋 鲍照 《咏史》诗:“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
《漢語大詞典》:会论(會論)
(1).会同判决罪犯死刑。汉书·苏武传:“ 武 益愈。单于使使晓 武 会论 虞常 ,欲因此时降 武 。”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冬月,传属县囚,会论府上,流血数里, 河南 号曰‘屠伯’。” 颜师古 注:“总集郡府而论杀。”
(2).会同论议。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进士归礼部:“乃阴求 昂 瑕以待之。异日会论, 昂 果斥 权 章句之疵以辱之。”
《漢語大詞典》:就决(就決)
指受死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商妇:“既明,家人见妇死,质诸官。官拘邻人而锻炼之,诬服成狱,不日就决。”
分類:受死死刑
《漢語大詞典》:决刑(決刑)
执行死刑。三国志·魏志·仓慈传:“ 慈 躬往省閲,料简轻重,自非殊死,但鞭杖遣之,一岁决刑曾不满十人。”《水浒传》第四四回:“当时 杨雄 在中间走着,背后一个小牢子擎着鬼头靶法刀。原来纔去市心里决刑了回来,众相识与他挂红贺喜,送回家去。”
分類:执行死刑
《國語辭典》:勾决(勾決)  拼音:gōu jué
旧制,在监狱候审的犯人到了秋天时,被开列名单以请旨,经朱笔在单内勾出者,即照原判的刑处决,称为「勾决」。
《國語辭典》:肆刑  拼音:sì xíng
极刑。《淮南子。兵略》:「百姓之随逮肆刑,挽辂首路死者。」
分類:刑罚死刑
《漢語大詞典》:论辟(論辟)
判处死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崔猛:“官疑 申 ,捕治之。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积年餘,不堪刑,诬服,论辟。”
《國語辭典》:刽子手(劊子手)  拼音:kuài zi shǒu
1.以执行死刑为业的人。《通俗常言疏證。狱讼。刽子手》引《通训》:「今大辟刑人者,苏俗谓之刽子手。」《儒林外史》第四四回:「如说有水有蚁,挖开了不是,即于挖的时候,带一个刽子手,一刀把这奴才的狗头斫下来。」
2.泛指杀人或破坏环境的凶手。如:「古时横徵暴敛的贪官污吏,简直就像是屠杀人民的刽子手。」「许多外来物种适应力极强,往往是破坏生态的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