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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原则(原則)  拼音:yuán zé
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准则,亦适用于一般事物上。如:「坚持原则」、「做人要有原则,不可随波逐流。」
《漢語大詞典》:省括
谓将箭瞄准目标。括,箭杆末端。常用以比喻为政必须合于准则。书·太甲上:“慎乃俭德,惟怀永图。若虞机张,往省括於度,则释。” 宋 梅尧臣 《蔡君谟示古大弩牙》诗:“黄铜弩牙金错花,银阑线齿如排沙,上立準度可省括,箭沟三道前直窊。” 清 黄宗羲 《移史馆熊公雨殷行状》:“又言时及艰难,安危省括,悬於督抚,以臣裁量,多不可以备仓卒也。” 康有为 《上清帝第五书》:“若箭在弦,省括即发,海内惊惶,乱民蠢动。”
《漢語大詞典》:前准(前準)
亦作“ 前准 ”。 以前的准则。《宋书·礼志四》:“窃寻小庙之礼,肇自近 魏 , 晋 之所行,足为前準。”南齐书·百官志:“后代承业,案为前准。”南史·陈武帝纪:“又詔以 江阴郡 奉 梁主 为 江阴王 ,行 梁 正朔,车旗服色,一依前準。”
见“ 前準 ”。
分類:以前准则
《漢語大詞典》:凡典
常典;一般准则。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仲尼 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 河阳 ’,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唐 孔颖达 疏:“此三事皆违凡典,变旧例以起大义,危疑之理,恐人不信,须圣言以为证,故特称 仲尼 以明之。”
分類:常典准则
《漢語大詞典》:义法(義法)
(1).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荀子·王霸:“所以为布陈於国家刑法者,则举义法也。”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三:“若先王( 燕昭王 )之报怨雪丑,夷万乘之 齐 ,收八百年之积,及其弃羣臣之日,餘令詔后嗣之义法。执政任事,循法令,顺庶孽,施及萌隶,皆可以教后世。”
(2).义理法则。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孔子 ﹞论史记旧闻,兴于 鲁 而次春秋,上记 隐 ,下至 哀 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浹。”
(3). 桐城 派古文家亦以称著文应遵循的准则。 清 方苞 《书〈货殖传〉后》:“春秋制义法,自 太史公 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 刘师培 《论近世文学之变迁》:“其墨守 桐城 文派者,亦囿於义法,未能神明变化。”
《國語辭典》:脉息(脈息)  拼音:mài xí
脉搏。元。乔吉《两世姻缘》第二折:「我请医者看看你这脉息,知他是甚么症候。」《红楼梦》第四二回:「贾母笑道:『当日太医院正堂有个王君效,好脉息。』」
《漢語大詞典》:恒制(恆制)
长久不变的准则。国语·越语下:“时将有反,事将有閒,必有以知天地之恆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晋书·刑法志》:“夫天下之事多涂,非一司之所管;中才之情易扰,赖恆制而后定。”
分類:长久准则
《漢語大詞典》:遗仪(遺儀)
(1).前代的仪仗规制。 南朝 宋 颜延之 《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饰遗仪於组旒,沦徂音乎珩珮。” 南朝 梁 任昉 《为萧扬州荐士表》:“ 甘泉 遗仪, 南宫 故事。画地成图,抵掌可述。”
(2).前人留下来的法度、准则。 唐 柳宗元 《为文武百官请复尊号表》之六:“徒示其罚,不旌其功,何以知区宇之削平,何以知宗庙之兴復,似非陛下之本意,但自欲改先祖之遗仪耳。”
《漢語大詞典》:表经(表經)
典范,准则。《史记·秦始皇本纪》:“羣臣相与诵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
分類:典范准则
《漢語大詞典》:嘉则(嘉則)
良好的准则。 汉 王粲 《赠士孙文始》诗:“慎尔所主,率由嘉则。”
分類:良好准则
《漢語大詞典》:成准
已确立的准则。《宋书·文帝纪》:“夫举尔所知, 宣尼 之篤训,贡士任官,先代之成準。”
分類:确立准则
《漢語大詞典》:定趋(定趨)
一定的趋向;固定不变的准则。《淮南子·氾论训》:“今不知道者,见柔懦者侵,则矜为刚毅;见刚毅者亡,则矜为柔懦。此本无主於中而见闻舛驰於外者也,故终身无所定趋。” 汉 王充 论衡·问孔:“ 孔子 之言无定趋也。言无定趋,则行无常务矣。”
《漢語大詞典》:民纪(民紀)
人民行为的准则。礼记·祭义:“致物用,以立民纪也。” 朱彬 训纂:“民丰物用,则知荣辱礼节,故可以立人纪也。”国语·齐语:“昔吾先王 昭王 、 穆王 ,世法 文 武 远绩以成名,合羣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设象以为民纪。” 南朝 宋 颜延之 《为皇太子侍宴饯衡阳南平二王应诏诗》:“大仪在御,皇圣居贞。旁缉民纪,仰纬天经。”
《漢語大詞典》:四仪(四儀)
(1).四方所遵照的准则。逸周书·宝典:“一孝,孝子畏哉,乃不乱谋;二悌,悌乃知序,序乃伦,伦不腾上,上乃不崩;三慈惠,知长幼,知长幼乐养老;四忠恕,是谓四仪。” 朱右曾 校释:“四仪,四方所仪则。”
(2).言行的四条准则。尸子·四仪:“行有四仪:一曰志动不忘仁,二曰智用不忘义,三曰力事不忘忠,四曰口言不忘信。”
(3).见“ 四威仪 ”。
《漢語大詞典》:四威仪(四威儀)
佛教语。指符合仪则的四种身体姿态:行、住、坐、卧。释氏要览·入众·威仪:“经律中皆以行、住、坐、卧名四威仪。其他动止,皆四所摄。”亦省作“ 四仪 ”。 唐 皎然 《花石长枕歌答章居士赠》诗:“行住四仪皆道意,不学小乘一曲士。”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六:“ 吴门 有神降於乩,自言 天台泐子 , 智者大师 之弟子,转女人身堕度者,摄入无叶堂中,教修四仪密諦,往生西方。”
《漢語大詞典》:愆度
违反法度、准则。周书·苏绰传:“百揆諐度,公惟大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