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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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春秋》曰:越王句践归越。念复吴仇。苦身劳心。夜以接日。悬胆于户。出入尝之。乃使国中男女入山采葛。以作黄丝之布。吴王得葛布之献。乃增越之封。赐羽毛之饰机杖诸侯之服。越国大悦。采葛之妇伤越王用心之苦。乃作苦何之《诗》曰:
葛不连蔓台台。我君心苦命更之。
尝胆不苦甘如饴。令我采葛以作丝。
女工织兮不敢迟。弱于罗兮轻霏霏。
絺素兮将献之。越王悦兮忘罪除。
吴王欢兮飞尺书。增封益地赐羽奇。
机杖茵蓐诸侯仪。群臣拜舞天颜舒。
我王何忧能不移。饥不遑食四体疲(○《文选》二十曹植应召诗注引吴越记采葛妇人诗。○佚句。)
文章七步。
萁豆煎心苦。
缥缈洛神愁借赋。
都是幻云疑雨。

建安人物谁夸。
独怜八斗才华。
朽骨未消尘土,断魂几许冤家。
赋情多懒率。
每醉后疏狂,醒来飘忽。
无心恋簪绂。
漫才高子建,韵欺王勃。
胸中绝物。
所容者、诗兵酒卒。
一两时,调发将来,扫尽闷妖愁孽。

莫说。
杀人一万,自损三千,到底臲亶。
悬河口讷。
非夙世,无灵骨。
把湖山牌印,莺花权柄,牒过清风朗月。
且束之、高阁休休,这回更不。
月出皎兮,君子之光。
鹍鸡舞蹈于兰渚,蟋蟀鸣于西堂。
君有礼乐,我有衣裳。
猗嗟明月,当心而出。
隐圆严而似钩,蔽修堞而分镜。
既少进以扬辉,临庭而高映。
匪明皓璧,非浮琇莹。
躔度运行。
阴阳以正。
文林辨囿,小臣不佞(《西京杂记》上,又《文选·雪赋》注、曹植《责躬诗》注,鲍照《玩月城西门解中》诗注引。案:《初学记》一以为枚乘作,疑误。)
乐府云。古今乐录曰:怨诗行歌东阿王明月照高楼一篇。王僧虔技录曰:荀录所载古为君一篇。今不传。
天道悠且长,人命一何促。
百年未几时,奄若风吹烛。
嘉宾难再遇,人命不可续。
齐度游四方,各系太山录。
人间乐未央,忽然归东狱。
当须荡中情,游心恣所欲
⑴ ○《乐府诗集》四十一。广《文选》十二。《诗纪》六。
《诗纪》云。此篇《宋书》乐志亦作古辞。或以此为子建诗。按子建拟善哉行为日苦短云当来日大难。则此非子建作矣。
来日大难口燥唇乾
今日相乐,皆当喜欢。
经历名山,芝草翩翩。
仙人王乔,奉药一丸。
自惜袖短,内手知寒。
惭无灵辙,以报赵宣。
月没参横,北斗阑干。
亲交在门,饥不及餐。
欢日尚少,戚日苦多。
何以忘忧,弹筝酒歌。
淮南八公,要道不烦。
参驾六龙,游戏云端(六解乐府云。右一曲魏晋乐所奏。○《宋书》乐志。《乐府诗集》三十六。广《文选》十二。《诗纪》六。《类聚》四十一作魏陈思王曹植。引乾、欢、翩、丸、寒、宣、干、餐八韵。《初学记》十八引干、飧二韵。《御览》四百十引干、餐二韵。吴棫韵补二作曹植。引宣、干二韵。又翩、丸二韵。)
《诗纪》云。曹子建亦载此首。○逯案。合璧事类引作颜延年诗。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劳谦得其柄,和光甚独难。
周公下白屋,吐哺不及餐。
一沐三握发,后世称圣贤(○六臣本《文选》二十七。《乐府诗集》三十二。文章正宗二十九。《诗纪》六。《类聚》四十一作陈思王曹植君子行。引间、冠、餐、贤四韵。《白帖》四、二十八、九十八各引间、冠二韵。《御览》九百七十八引间、冠二韵。合璧事类别集四十二引间、冠二韵。又外集二十四引第四句。○逯案。《白帖》二十九《文选》诗瓜田不纳履云云。证唐时《文选》实载此诗也。又案合璧事类引此皆作延年诗。不知何据。)
奉题岷峨保障图二十韵 元末明初 · 释宗泐
五言排律
旧说岷峨地,今观保障图。
烟云开剑阁,花柳满城都。
宫殿规模壮,山川气象殊。
军州馀五十,德教越边隅。
列戟千貔虎,连樯万舳舻。
凉飔消瘴疠,甘雨起焦枯。
大矣惟王国,钦哉自圣谟。
星辰天北拱,江汉日东趋。
宗室推贤哲,皇纲在翊扶。
逸才超子建,古迹陋鱼凫。
美产随方有,名公何代无。
韦张曾节使,扬马总文儒。
锦绮民财阜,盐麻国用须。
沈黎通诏𤏡,巫峡下荆吴。
雪岭西蕃近,青霄太白孤。
来朝椎髻獠,入贡越裳徒。
关已无当者,天何设险乎。
诗篇歌乐土,笔力愧潜夫。
抚卷生新想,闻风欲远驱。
永言磐石固,矫首望云衢。
履霜操者。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吉甫。周上卿也。有子伯奇。伯奇母死。吉甫更娶后妻。生子曰伯封。乃谮伯奇于吉甫曰:伯奇见妾有美色。然有欲心。吉甫曰:伯奇为人慈仁。岂有此也。妻曰:试置妾空房中。君登楼而察之。后妻知伯奇仁孝。乃取毒蜂缀衣领。令伯奇缀之。伯奇前持之。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伯奇编水荷而衣之。采楟花而食之。清朝履霜。自伤无罪见逐。乃援琴而鼓之曰云云。宣王出游。吉甫从之。伯奇乃作歌。以言感之于宣王。宣王闻之曰:此孝子之辞也。吉甫乃求伯奇于野而感悟。遂射杀后妻。
履朝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听谗言。
孤恩别离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愆。
痛殁不同兮恩有偏。谁说顾兮知我冤(○琴操上。《世说》新语言语篇注。《文选》十八长笛赋注。《初学记》二。《白帖》六。《御览》十四、五百十一引并有序无辞。《乐府诗集》五十七。朱文公校昌黎集注引古我府解题。《诗纪前集》四。○逯案。《后汉书》黄琼传注引《说苑》曰:王国子前母子伯奇。后母子伯封。后母欲其子立为太子。说王曰:伯奇好妾。王不信。其母曰:令伯奇于后园。妾过其旁。王上台视之。即可知。王如其言。伯奇入园。后母取蜂十数置单衣中。过伯奇边曰:蜂螫我。伯奇就衣中取蜂杀之。王遥见之。乃逐伯奇也云云。据此西汉初年。始有与琴操本事相同之故事。然尚无琴曲之事。水经江水注引扬雄琴清英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谮之。自投江中。衣苔带藻。忽梦见水仙。赐其美药。思惟养亲。扬声悲歌。船人闻之而学之。吉甫闻船人之声。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云云。据此伯奇故事虽演为琴曲。与本操亦相异。又后汉王充《论衡》书虚篇、赵岐孟子注。均谓伯奇流放。作小弁之诗。可见后汉前期。伯奇故事亦尚未固定。至曹植贪恶鸟论引俗传云。吉甫后悟追伤伯奇。遂射杀后妻。而《世说》新语注引琴操谓伯奇作歌。以言感之。履霜操及共歌辞。始正式传行于世。要之。此操至早为后汉时作品。)
钟山诗次杜于皇韵 其一 明末清初 · 许珌
七言律诗
孝陵陵上草萋萋,日落江南杜宇啼。
金瓦久经麋鹿窜,玉环空锁凤凰栖。
青氛大地归科斗,紫气中天散鼓鼙。
一自尊灵兹永蛰,才非曹植敢重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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