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元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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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隆(1557年—?
),字麟原,号起南,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
万历十三年乙酉乡试八十一名,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十六名,登三甲第五十九名。
都察院观政,任直隶江都县知县。
擢兵科给事中,转刑科给事中,处言路四月,疏凡十数上。
以争拾遗,引嫌家居七年。
起补兵科,再转吏科,复去位。
神宗中叶以来,朝野之问局凡屡变,门户之说纷纭水火,工科给事孙善继拜疏竟去,道隆继之,王元翰、顾天埈、李腾芳、陈治则先后去吏科,纠擅去诸臣,命削善继籍,道隆等各降秩。
泰昌改元,凡老成人悉起田间,除隆光禄少卿,迁通政参议,转右通政,疏荐高邑赵南星、德清葛寅亮,温旨嘉纳,次第擢用。
疏救熊廷弼,谓司马左袒抚臣王化贞,妄引一二不根语,欲坐经略逆谋,与兵部驳击。
不报。
遂引疾致仕。
隆居乡严气正性,邑中兴除大故,不辞艰,不避谤,如条议浚河筑堤事宜,一邑永赖。
于立朝去就间,尤有古大臣之风。
卒年六十七,祀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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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续高僧传·杂识篇第十之三
释广慧,字野愚,嵩明人。
幼习诗书,才情开敏,既通文理,尤契玄机。
后得法于水月禅师,便事游参,行脚江南数十载,始归滇。
胸怀廓落,居无定所,而学艺日进,雅望益崇。
著有《颂古百则》、《沤花集》诸编,其他题咏颇富。
有《鸡足山观风》一绝,云:“游遍苍崖尽法身,谁云门内更藏真。
相逢欲问拈花事,千古空传献笑人。
聚洲王太史以师礼事之,后于昆明示寂,阇维获舍利,手骨赤如珊瑚。
辞世偈云:“一句原无,踏倒太初。
非凡非圣,万象如如。”
刘兰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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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16世纪—17世纪),字九畹,号秉吾,湖广承天府京山县人。
刘兰是万历十九年(1591年)的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成进士,获授南充知县,举卓异而调任咸阳,入朝升为浙江道监察御史巡视下江,因母亲逝世归家数十年。
明光宗即位,再次召用刘兰为监察御史,其时军需不足,户部加派,他上疏请求除了山泽、塘堰、屋庐之外,其他征收钱粮一律减五分之四。
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他提请客氏离宫不报;御史郑继芳和党羽刘文炳诬陷王元翰奸赃,他和史记事、胡忻相继求情都没有回应。
之后他掌任河南道,晋太仆寺少卿,奉差回乡时捐出千金修建学宫,七十九岁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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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三畏,字子知,号钦承,回族,直隶交河(今河北泊头)人,同进士出身。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进士。
历任山东曹县、文登县知县,为人徇私纳贿,以贪财著称。
御史陈九畴荐入京城递补,吏部尚书赵南星卑视其人,仅授王府长史职。
后依附魏忠贤,成为“十孩儿”之一。
官至御史,立即上疏攻击赵南星及李三才、顾宪成、孙丕扬、曹于汴、汤兆京、王宗贤、张问达、王图、胡忻、王元翰、王淑抃、王允成、涂一榛、王象春等十五人,“锻成杨、左之狱,咆哮特甚”。
后因醉酒时下令伶人演出《刘瑾酗酒》一剧,魏良卿将此事回报,忠贤大怒,削其职。
忠贤死后,石三畏反以此为功,官复原职,又被揭发真相,再被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