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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元丰
宋神宗赵顼年号。例如:元丰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齐安舟行适临汝。(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苏轼《石钟山记》
《漢語大詞典》:神考
(1).指 宋神宗 赵顼 。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知公于异,识公于微,匪公之思,神考是怀。” 宋 惠洪 冷斋夜话·秦国大长公主挽词:“ 秦国大长公主 薨,神考赐挽词三首。”
(2).指 明神宗 朱翊钧 。 清 钱谦益 《福建布政使司左参议徐良彦授朝议大夫制》:“昔我神考遐不作人,山陵既成,遗老多在。”
分類:宋神宗
《漢語大詞典》:后省(後省)
(1). 宋太宗 淳化 五年后对入内内侍省的别称。宋史·职官志六:“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号为前后省,而入内省尤为亲近……后省官闕,则以前省官补。”参见“ 内侍 ”。
(2). 宋神宗 元丰 八年后对门下、中书外省的别称。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建炎元年七月“ 齐愈 论 纲 不已”自注:“而 擢 ( 李擢 )以五月甲寅除给事中,在其后半月,不知何以録黄方过后省。”宋史·职官志一:“﹝门下省﹞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宋史·职官志一:“﹝中书省﹞舍人四人,旧六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当制,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及修官制,遂以实正名,而判后省之事。”
《國語辭典》:内侍(內侍)  拼音:nèi shì
1.在宫中侍奉,供使唤的人。《汉书。卷六八。霍光金日磾传。赞曰》:「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
2.职官名。隋唐时设内侍省,掌宫廷内部事务,大多任用宦官。自唐以后,专用于宦官,后世遂以内侍为宦官的专称。
《國語辭典》:神庙(神廟)  拼音:shén miào
供奉神佛的寺庙。如:「海神庙」、「帕德嫩神庙」。唐。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之一一:「阴森神庙未敢依,脆薄河冰安可越。」元。无名氏《替杀妻》第三折:「人间私语,天闻若雷。行道数十里地,见座神庙,我且问珓杯咱。」
《國語辭典》:都保  拼音:dū bǎo
宋代王安石时变募兵而创行保甲法,以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漢語大詞典》:田方
宋神宗 熙宁 五年颁行方田制;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按地之肥瘠分五等以定其税。田方,一方之田。宋史·食货志上二:“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参见“ 方田法 ”。
《漢語大詞典》: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根据土质肥瘠分等定税。宋史·食货志上二:“ 神宗 患田赋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九月,县委令、佐分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则。”
《漢語大詞典》:买灯(買燈)
宋 熙宁 四年(公元1071年)正月, 宋神宗 赵顼 要买 浙 灯四千馀盏,并令减价收买;因此市场上的灯尽数拘收,禁止私卖。 苏轼 上书切谏,指出:“百姓不可户晓,皆谓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夺其口体必用之资。”并说“内帑所储,孰非民力”,希望 神宗 于放灯、游观苑圃、宴好赐予之类,务从俭约。见 苏轼 《谏买浙灯状》。 宋 杨万里 《和陈蹇叔郎中乙巳上元晴和》:“买灯莫费 东坡 纸,今岁鼇山不入宫。”
《漢語大詞典》:同天节(同天節)
指 宋神宗 赵顼 生日。 宋 曾巩 《进奉熙宁八年同天节功德疏表》:“伏遇皇帝同天节。”宋史·神宗纪一:“﹝ 治平 四年二月﹞庚寅,以四月十日为同天节。”
《漢語大詞典》:助役钱(助役錢)
宋神宗 熙宁 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 王安石 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漢語大詞典》:三舍法
宋神宗 时取士法,为 元丰 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 绍圣 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 宣和 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朱子语类卷一○九:“莫説以前,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学舍中无限好人才,如 胡邦衡 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当时亦自煞有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避史录话》:“ 崇寧 立三舍法,虽崇经术,亦未尝废史。”
《漢語大詞典》:市易法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漢語大詞典》:东坡纸(東坡紙)
宋神宗 熙宁 四年正月,宫中要买“浙灯”四千余盏,并令减价强行收购。时任 开封府 推官的 苏轼 上《谏买浙灯状》,指出:“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夺其口体必用之资。卖灯之民,例非豪民,举债出息,畜之弥年,衣食之计,望此旬日。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岂可减价贱酬!”状上,买灯之事竟罢。后因称谏书为“东坡纸”。 宋 杨万里 《和陈蹇叔郎中乙巳上元晴和》:“十里 沙河 人最闹,三千世界月方中。买灯莫费东坡纸;今岁鼇山不入宫。”
《漢語大詞典》:手实法(手實法)
宋神宗 熙宁 七年 吕惠卿 执政时所建立的令民自报田地财产的办法。宋史·食货志上五:“时免役出钱或未均,参知政事 吕惠卿 及其弟 曲阳县 尉 和卿 皆请行手实法。其法:官为定立田产中价,使民各以田亩多少高下,随价自占,仍并屋宅分有无蕃息立等,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器、田穀而輒隐落者许告,有实,以三分之一充赏。将造簿,预具式示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