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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八法  拼音:bā fǎ
1.周代治理官府的八种方法。《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办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
2.我国书法中的侧、勒、弩、趯、策、掠、啄、磔八种笔法。参见「永字八法」条。
《國語辭典》:选官(選官)  拼音:xuǎn guān
1.铨选官吏。
2.主管铨选的官吏,如旧日的吏部。《梁书。卷一三。范云传》:「及居选官,任守隆重。」
《漢語大詞典》:小天
(1). 唐 时吏部侍郎之别称。 唐 孙棨 《北里志·王团儿》:“有女数人,长曰 小润 ,字 子美 ,少时颇籍籍者。小天 崔垂休 变化年溺惑之,所费甚广。”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海叙不遇:“ 罗袞 以小天倅大秋。”
(2).道家所称洞天的别称。 南朝 梁 陶弘景 《许长史旧馆坛碑》:“大天之内,復有小天三十六所。” 元 张雨 《范以善云林清远馆》诗:“安用乘流三万里,小天元在 积金峯 。”
(3). 元 陈绍叔 所制测天仪之名。元诗纪事卷四一引 明 何乔远 《闽书》:“ 陈绍叔 ,字 克甫 ……又别制器,象天体,虚中而髹之。上刻周天度数,填以鈿蠃,揭南北二极,凡天河、星宿,皆列其中。其制度精微,名曰‘小天’。”
《國語辭典》:记名(記名)  拼音:jì míng
记载姓名,以明功绩或权利的归属。如:「这次选举采记名投票。」
《漢語大詞典》:南曹
(1). 唐 代吏部的属官。由员外郎一人充任,负责审核官吏的档案和政绩,并向上级呈报,以为升迁的依据。 唐 韩愈 《送灵师》诗:“手持南曹叙,字重青瑶鐫。”亦指南曹官署。新唐书·韩滉传:“三迁吏部员外郎。性强直,明吏事,莅南曹五年,簿最详緻。”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丙:“唐制,员外郎一人判南曹。在 曹选街 之南,故曰南曹。”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新唐书·职官志二唐会要·吏部员外郎
(2).泛指 明 代留都 南京 各部的官员。 明 李东阳 《送尚书黄公之南京户部》诗:“早听仙履下星辰,帝遣南曹属重臣。”
《國語辭典》:铨部(銓部)  拼音:quán bù
吏部的别名。参见「吏部」条。
《漢語大詞典》:三铨(三銓)
唐 代对文武官吏选授考课,由吏部和兵部之尚书、侍郎分掌其事。尚书为尚书铨,掌五品至七品选;侍郎二人分为中铨、东铨,掌八品、九品选,合称三铨。其后皆归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新唐书·选举志下:“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銓,尚书、侍郎分主之。”资治通鉴·后唐明宗天成元年:“选人先遭涂毁文书者,令三銓止除诈伪,余復旧规。” 胡三省 注:“唐六典:‘吏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以三銓分其选:一曰尚书銓,二曰中銓,三曰东銓。或云吏部东西銓并流外銓为三銓。’”按, 唐 乾元 中侍郎 崔器 奏改中铨为西铨。故 宋 王溥 唐会要·吏部尚书以尚书铨、东铨、西铨为三铨。
《漢語大詞典》:南院
(1). 唐代 官署名,属吏部,负责选拔人才。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下:“自 开元 二十二年,吏部置南院,始县长名,以定留放。”
(2).指 契丹 的南枢密院,以其官署居大内之南,故名。辽史·百官志一:“ 契丹 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 契丹 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 元好问 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
《漢語大詞典》:右选(右選)
宋 代吏部四选之一。吏部侍郎分左右选,掌右选者负责武官的铨叙选授。 宋 苏辙 《辞吏部侍郎札子》:“臣准尚书省札子,已降誥命,除臣试尚书吏部侍郎。奉圣旨,令管勾右选者。”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曹 忽大怒曰:‘尔便云汉!’坐皆惘然,而 曹 肆駡不已。事闻,復还右选,除閤门官。”宋史·职官志三:“侍郎分左右选……右选,掌武臣之未升朝者(原注:旧自供奉官以上)。其职任自亲民官至部队将、监当官,皆掌其选授注拟之法。”金史·石琚传:“知人最为难事……惟 石琚 为相时,往往举能其官,左丞 移剌道 、参政 粘割斡制剌 举右选,颇得之。”
分類:吏部侍郎
《國語辭典》:卓异(卓異)  拼音:zhuó yì
1.优越的人才。《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诚宜简练卓异,以厌众望。」唐。黄滔。〈代郑郎中上令狐相启〉:「为官路之遭逢,作仕流之卓异。」
2.清制,吏部于三年举行一次大考察,才能优越的官吏,称为「卓异」。《聊斋志异。卷四。促织》:「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
《漢語大詞典》:参部(參部)
参加吏部的遴选。 宋 洪迈 容斋三笔·宗室参选:“祖宗时,未有宗室参部之法, 神宗 时,始选择差注一二。”
《漢語大詞典》:赴调(赴調)
指前往吏部听候迁调。金史·宣宗纪上:“吏部秋冬置选 南京 ,春夏置选 中都 ,赴调者不便,请併选於 南京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九:“ 宋 乾道 年间, 江西 一个官人,赴调 临安 都下。”
《國語辭典》:差法  拼音:chāi fǎ
1.方法、办法。元。无名氏《争报恩》第一折:「偌长的身子,则怕人看见。你低著腰把那脚抬得轻著,这等的差法,也著人教你。」
2.赋敛、征调税赋。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你便晨挑菜,夜看瓜,春种谷,夏浇麻,情取棘针门粉壁上除了差法。」
《國語辭典》:赴选(赴選)  拼音:fù xuǎn
前去参加考试希望能被选上。明。朱权《卓文君》第二折:「欲赴选于长安,过此日暮,愿投一宿。」
《漢語大詞典》:赴铨(赴銓)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 宋 陆游 《傅正议墓志铭》:“赴銓,得通判 南剑州 而归。”金史·宣宗纪上:“詔 河 南、 陕西 镇防军应廕及纳粟补官者,当役如旧,俟事定乃听赴銓。”参见“ 赴选 ”。
《漢語大詞典》:中铨(中銓)
三铨之一。 唐 代文官的选授由吏部尚书、侍郎分别主之。侍郎二人分别负责中铨和东铨,掌八品、九品官员的选授。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分为三銓。尚书为尚书銓,侍郎二人分为中銓、东銓也。”参见“ 三銓 ”。
《漢語大詞典》:三铨(三銓)
唐 代对文武官吏选授考课,由吏部和兵部之尚书、侍郎分掌其事。尚书为尚书铨,掌五品至七品选;侍郎二人分为中铨、东铨,掌八品、九品选,合称三铨。其后皆归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新唐书·选举志下:“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銓,尚书、侍郎分主之。”资治通鉴·后唐明宗天成元年:“选人先遭涂毁文书者,令三銓止除诈伪,余復旧规。” 胡三省 注:“唐六典:‘吏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以三銓分其选:一曰尚书銓,二曰中銓,三曰东銓。或云吏部东西銓并流外銓为三銓。’”按, 唐 乾元 中侍郎 崔器 奏改中铨为西铨。故 宋 王溥 唐会要·吏部尚书以尚书铨、东铨、西铨为三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