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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累犯  拼音:lěi fàn
受有期徒刑之执刑完毕,或受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时,称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漢語大詞典》:常断(常斷)
谓日常判处之事。管子·问:“问: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今事之稽也何待?”
分類:日常判处
《國語辭典》:主刑  拼音:zhǔ xíng
独立执行的刑罚,相对于从刑、附加刑而言。依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五种。也称为「本刑」。
《漢語大詞典》:由狱(由獄)
断狱,审理和判处案件。书·立政:“太史司寇 苏公 ,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 孔 传:“能用法敬汝所用之狱,以长施行於我王国。言主狱当求 苏公 之比。”
《漢語大詞典》:奏正
(1).奏请判处。后汉书·寇荣传:“尚书背绳墨,案空劾,不復质确其过,寘於严棘之下,便奏正臣罪。”
(2).奏请更正。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府职掌纪略:“先帝御札,于阁票内误增太监二字。 王体乾 等不达体制,含糊奉行,未之奏正。”
《漢語大詞典》:问徒(問徒)
判处徒刑。《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六:“ 智圆 同姦不首,问徒三年,满日还俗当差。”
分類:判处徒刑
《國語辭典》:处刑(處刑)  拼音:chǔ xíng
依法对犯罪者施以相当的刑罚。
《國語辭典》:评理(評理)  拼音:píng lǐ
根据道理,评判事情的是非曲直。《隋书。卷七三。循吏传。樊叔略传》:「朝廷有疑滞,公卿所未能决者,略辄为评理。」《旧唐书。卷七一。魏徵传》:「尚书省滞讼有不决者,诏徵评理之。」
《漢語大詞典》:论辟(論辟)
判处死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崔猛:“官疑 申 ,捕治之。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积年餘,不堪刑,诬服,论辟。”
《國語辭典》:科刑  拼音:kē xíng
判刑,对于犯罪的人,依法判以应得的刑罚。如:「对绑架勒索的恶徒,应加重科刑。」
《漢語大詞典》:论斩(論斬)
判处斩首。清史稿·高宗纪四:“辛酉, 庄有恭 论斩。”
《漢語大詞典》:问斩(問斬)
判处斩刑。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刑部·逸囚正法:“ 吴中 有银工 管方洲 者,私用官帑千金,事发问斩。” 老舍 《茶馆》第一幕:“反正犯了大罪,要不,怎么会问斩呀!”
《漢語大詞典》:死缓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简称。我国在刑罚制度上的一项创造。属于死刑范畴,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予以减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国语辞典》:禁役  拼音:jìn yì
禁服兵役。凡曾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禁服兵役,称为「禁役」。
《漢語大詞典》:论抵(論抵)
判处抵罪。明史·刑法志一:“其有两三人共殴一人,各成重伤,难定下手及係造谋主令之人,遇有在监禁毙者,即以论抵。”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二:“匠逃入店后,逾垣遁。是人疑主人匿室内,欲入搜。主人不允,互相格鬭,竟杀主人,论抵伏法。”
分類:判处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