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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实有法体恒有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教中一切有部宗所立。三世实有谓时间的诸法体性实在也。法体恒有谓空间的诸法体性实有也。所见事物之生灭,惟为体上之作用,于自体非有生灭,故谓法体为恒有。(参见:三世)
三世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云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也。世者迁流之义。有为之事物,一刹那之间,亦不止,生了直灭。因之谓来生为未来世,生了为现在世,灭了为过去世。此于事物迁流上,假立三种之世。离事物别无世之实体也。又三世有就时就法二种,若为时之经过之三世,则过去为前,未来为后,其次第为过现未。即十二缘起之次第也。若为法之生起之三世,则未来为前,过去为后。是为未现过之次第。以事物之生起有未生(未)、已生(现)、后灭(过)之次第也。犹如未至名为前路,已往名为后路。生住异灭之四相是也。宝积经九十四曰:「三世,所谓过去未来现在。云何过去世?若法生已灭,是名过去世。云何未来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来世。云何现在世?若法生已未灭,是名现在世。」
【佛学常见辞汇】
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凡已生已灭之法叫做过去世,已生未灭之法叫做现在世,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来世。
【佛学次第统编】
世界之世,向久远推之,如云三世。三世者,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是谓三世。
【三藏法数】
(亦名三际,出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世即迁流之义,亦隔别之义也。
〔一、过去世〕,谓善恶诸行,已起、已生、已转、已聚集、已出现,落谢变灭,过去所摄,是名过去世。
〔二、未来世〕,谓善恶诸行,未起、未生、未聚集、未出现,未来所摄,是名未来世。
〔三、现在世〕,谓善恶诸行,现起、现生、现聚集、现出现,未转、未谢、未灭,现在所摄,是名现在世。
四未曾有法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西晋竺法护译。说阿难具四种之未曾有法。又出于增一阿含经八难品。
有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对无法之语。如龟毛兔角体性都无者,谓之无法,如他之事物体用非无者,谓之有法。涅槃经十曰:「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又】于因明宗之前句,名为有法,后句名为法。即前句有后句之法之义。例如声(是有法),无常(是法)合二者而名为宗。因明大疏上本曰:「初所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义不殊胜,不得法名。后之所陈具足两义能持复轨,义殊胜故,独得法名。前之所陈,能有后法,复名有法。」
【佛学常见辞汇】
有作为之法,如体用俱全的一切事物是,若龟毛兔角等体性全无者,则叫做无法。
有法自相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三。有法者,宗之前名辞,自相者,于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即谓立者所设之因,望其宗之前名辞时,缺因之后二相,故不为成立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之因,而反为可打消之之理由,遂至敌者即用其因,成立反对之宗者。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有法差别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四。有法者,宗之前名辞,差别者,其前名辞里面所含之别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凡狡黠之论法,于宗之前名辞,怀抱二种之意许,立者成立其一,希敌者不成立。今立者所陈之因,于宜关系之同品不关系,反关系于不应关系之异品,缺因之后二相,敌者因之却为无过之因,是即有法差别相违因也。亦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有法空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空)
【三藏法数】
谓诸法从因缘和合,故有法生,是法体本不实,名有法空。又谓现在一切法及无为法名为有法,如是有法皆空,亦名有法空。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缘所生之法,究竟而无实体曰空。又谓理体之空寂。维摩经弟子品曰:「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同注「肇曰:小乘观法缘起,内无真主为空义。虽能观空,而于空未能都泯,故不究竟。大乘在有不有,在空不空,理无不极,所以究竟空义也。」大乘义章二曰:「空者就理彰名,理寂名空。」同二曰:「空者理之别目,绝众相故名为空。」万善同归集五曰:「教所明空,以不可得故,无实性故,是不断灭之无。」梵S/u%nyata%。
【佛学常见辞汇】
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究竟而无实体,叫做空,也是假和不实的意思。
【佛学次第统编】
男女一异等诸相无实,因缘所生,究竟无体,故谓之空。
有法意许
【佛学大辞典】
(术语)宗之前名辞所用之语为立敌共许,然以狡黠之手段,秘有别种之意见者。四相违中,有法自相相违因与有法差别相违,敌者看破有法意许,即以立者自身之因喻破立者,立者之过误也。
俱有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如地水火风之四大种,又如本法与本相,心王与心所,同时并在而为一组织,互不相离者也。(参见:俱有因)
俱有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因之一。俱时有之法,互为因,谓之俱有因。例如地水火风之四大。必四大相依而生者,彼为我之因,我为彼之因,恰如三叉之相依而立。是名俱有因。此法因果同时,故得相对而谓为俱有因。亦得相望而谓为互为果也。四大之中一大为因,则他三大为果,他三大为因,则此一大为果,以互为因者,必互为果故也。其果名称为士用果。即俱有因之法,互为士用果,互为士用果者,必为俱有因之法也。俱舍论六曰:「若法更互为士用果,彼法更互为俱有因,其相云何?如四大种更互相望为俱有因。」梵Sahabhu%hetu。
【三藏法数】
俱有因,亦名共因,谓心与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故名俱有因。
破有法王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也。佛以无碍智之善巧方便,破吾人万有实有(有法)之执著故也。法华经药草喻品曰:「破有法王,出现世间,随众生欲,种种说法。」
无法有法空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八空之一。
【三藏法数】
谓无法有法相不可得,名无法有法空。又谓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法,皆不可得,亦名无法有法空。
心所有法
【佛学常见辞汇】
(参见:心所)
【佛学次第统编】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谓心所有法者,亦名心数,与心相应,如臣随王,如仆随主,故名心所也。此应甚多,今略明六位五十一者,举相用之最著者言耳。
心所
【佛学大辞典】
(术语)心所有法之略。为心王之所有,而有贪瞋等别作用之心法也。小乘俱舍有四十四法。大乘唯识有五十一法。(参见:五位)
【佛学常见辞汇】
心所有法的简称,也就是为心所有的各种思想现象,共有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别境五,善心所十一,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
┌遍行(触、作意、受、想、思)────────────────五┐
│别境(欲、胜解、念、定、慧)────────────────五│
心 │善心所(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  │
所─┤    行舍、不害)───────────────────十一├五
法 │随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六│十
│   (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 │一
│    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廿│
└不定(睡眠、恶作、寻、伺)─────────────────四┘
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
【三藏法数】
执有法者,谓外道于五阴等法,执为实有也。有等性者,谓执五阴等法,皆有自性也。其体定一者,谓法之与性其体各无差别,故云定一。(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各自不同,故云定异。
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亦同亦不同,故云亦一亦异。
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
【三藏法数】
谓外道执法与性其体非同非不同,故云非一非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