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平等权(平等权)  拼音:píng děng quán
依据《宪法》及大法官解释的精神,人民无分性别、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皆有实质平等的权利。
《国语辞典》:大法官  拼音:dà fǎ guān
组成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的成员。但根据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司法院大法官除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并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
《国语辞典》:大法官会议(大法官会议)  拼音:dà fǎ guān huì yì
隶属司法院,由大法官组成,负责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律和命令。
《国语辞典》:同意权(同意权)  拼音:tóng yì quán
1.对他人意见可表赞同或否决的权力。如:「对于是否采购这批货品,总经理当然有同意权。」
2.特指宪法上的程序。监察院对总统提名的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及考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所为之同意不同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