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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具足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比丘之具足戒也。分八段:一、四波罗夷。二、十三僧残。三、二不定。四、三十舍堕。五、九十单提。六、四提舍尼。七、百众学。八、六灭诤。(参见:戒)
【佛学常见辞汇】
比丘的具足戒。分八段,即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舍堕、九十单堕、四悔过法、一百众学、七灭诤法。
【佛学次第统编】
比丘之具足戒,有二百五十条。称二百五十戒,分为八段,略示其数。
第一、四波罗夷       第五、九十波逸提
第二、十三僧残       第六、四提舍尼
第三、二不定        第七、百众学
第四、三十尼萨耆波逸提   第八、七灭诤
此八段具摄二百五十戒也。
具足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二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为比丘,比丘尼当受之戒,别解脱戒中之至极也。比丘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为五百戒(实为三百四十八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为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舍堕,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百众学,七灭诤。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为八波罗夷,十七僧残,三十舍堕,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舍尼,百众学,七灭诤。戒之总数,诸律不同。宜视后世之作为,然要严守佛陀制戒之意,专心保持比丘之面目,今对比四分,五分,南传。则波逸提以下之细目,有如图之相违。观此可知戒之数目,指大数也。今所以名为具足者,非依已上之戒数。戒数惟标榜其紧要者,使由此于一切之境界离罪之意,故谓为具足戒。故若自数上言具足,则不得不言为无量。不依具足之戒数者,于药师经,智度论等谓比丘尼戒为五百而知之也。行事钞中之一曰:「问: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则五百,此言虚实?答:两列定数,约指为言。故诸部通言,不必依数。论其戒体,唯一无作。约境明相,乃量尘沙。且指二百五十,以为持犯蹊径耳。律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可得指此而为所防。今准智论云:尼受戒法,略则五百,广说八万。僧则略有二百五十,广亦同尼律仪。」八宗纲要曰:「受具戒时,并得如此无量无边等戒,量等虚空,境遍法界,莫不圆足,故名具足戒。」
【佛学常见辞汇】
具足圆满之戒,如比丘的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是。
【佛学次第统编】
具足戒有二: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共称为二部律。此二部律,未受戒者,不许先知。佛有明制,本文但举其数耳。
【三藏法数】
具足戒者,即二百五十戒也。谓波罗夷法,凡四条。(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僧伽婆尸沙法,凡一十三条。(梵语僧伽婆尸沙,华言僧残。谓犯此戒,如人被他斫残,命虽未尽,形已残废故也。)不定法,凡二条。(谓比丘犯非法语,或以波罗夷法治之,或以僧伽婆尸法治之,或以波逸提法治之,故名不定也。)尼萨耆波逸提法,凡三十条。(梵语尼萨耆,华言舍。谓因财物等犯贪慢心,令舍入僧众故。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不舍,当堕地狱也。)波逸提法,凡九十条。波罗提提舍尼法,凡四条。(梵语波罗提提舍尼,华言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应对众发露,故名向彼悔。)众学戒法,凡一百条。(此等戒法,令比丘众皆学,故名众学也。)灭诤法,凡七条。(谓有诤事起,即应除灭,故名灭诤法。)此二百五十戒,是出家比丘所持,是名出家具足戒。(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三藏法数】
谓菩萨持中道第一义谛戒,用中道慧,遍入诸法,无戒不备,是名具足戒。(第一义谛者,谓中道实相之理,无二无别,谛审不虚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沙弥沙弥尼戒也。(参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华鬘好香涂身,七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观听,八不得坐高广大床上,九不得非时食。十不得捉钱金银宝物。
【佛学常见辞汇】
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著华鬘好香涂身、不歌舞观听、不坐高广大床上、不非时食、不捉钱金银宝物。
【佛学次第统编】
十戒者,沙弥所持之十戒也。
一、不杀生        六、不著华鬘好香涂身
二、不偷盗        七、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观听
三、不淫         八、不得坐高广大床上
四、不妄语        九、不得非时食
五、不饮酒        十、不得蓄钱金银宝物
【三藏法数】
谓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坐高广大床、七不著花鬘衣、八不观听歌舞、九手不捉金银财宝、十不过中食。此十戒是初出家沙弥所持,是为出家十戒。(梵语沙弥,华言息慈。息世染之情,慈济群生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十戒仪则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沙弥十戒仪则经之略名。
十戒持律法体
【佛学大辞典】
(杂语)受十戒,能住持之而不犯之法师,尊称之曰十戒持律之法体。法体与法师同。
十戒法并威仪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失译。
三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与三百四十八戒同。
沙弥十戒仪则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赵宋施护译。摄颂沙弥戒品之威仪。
沙弥十戒威仪录要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明智旭重辑。
十戒──菩萨十戒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
谓菩萨奉持三世诸佛十种净戒,具足清白,无有缺犯。念诸众生颠倒破戒,我成正觉,为说真法,令离颠倒,得净戒法,是名菩萨十戒。(三世者,过去、现在、未来也。)
〔一、普饶益戒〕,谓菩萨受持净戒,广为利益一切众生也。
〔二、不受戒〕,谓菩萨不受外道诸戒,但自精进,奉持诸佛平等净戒也。
〔三、不住戒〕,谓菩萨受持戒时,不求于彼欲界、色界、无色界受生而住也。
〔四、无悔恨戒〕,谓菩萨不作重罪,不行谄诈,不破净行,安住正戒,心不悔恨也。
〔五、无违诤戒〕,谓菩萨于佛所制禁戒,心常持护,无所违犯;亦不斗诤,触恼一切众生;但愿常生欢喜,奉持于戒也。
〔六、不恼害戒〕,谓菩萨不学邪幻咒术,及造作方药,恼害众生。但为救护一切,而持于戒也。
〔七、不杂戒〕,谓菩萨不著边见,不惑外道所计,但观诸法缘起不实,一心专持出离生死之戒也。(边见者,谓外道于断、常二见中,随执一见也。外道所计者,谓计此身从梵天生,从微尘生之类也。诸法缘起者,谓一切法,皆由眼等六根为因,色等六尘为缘而生也。)
〔八、不贪求戒〕,谓菩萨不现异相,彰己有德,起贪求心;但为满足出离生死法故,而持于戒也。
〔九、无过失戒〕,谓菩萨不自贡高,言我持戒。见破戒人,亦不轻毁,令他愧耻。但一其心而持于戒也。
〔十、无毁犯戒〕,谓菩萨受持净戒,无所毁犯,永断十恶,具足十善;恒念众生皆由颠倒毁犯于戒,我当为说真实妙法,令离颠倒,成就菩提也。(十恶者,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言、五两舌、六恶口、七绮语、八贪、九瞋、十邪见也。十善者,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恶口、不两舌、不贪、不瞋、不邪见也。梵语菩提,华言道。)
【三藏法数】
(出梵网经)
〔一、不杀戒〕,不杀戒者,谓慈心怜悯,不断一切命也。经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波罗夷罪。(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
〔二、不盗戒〕,不盗戒者,谓不攘窃他人一切财物也。经云:一针一草,不得故盗;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是波罗夷罪。
〔三、不淫戒〕,不淫戒者,谓守礼自防,不应行欲事也。经云: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亲属,是波罗夷罪。
〔四、不妄语戒〕,不妄语戒者,谓言当诚实,不应虚妄诳他也。经云:应生正语、正见,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是波罗夷罪。
〔五、不酤酒戒〕,不酤酒戒者,谓酒能昏神乱性,故不应酤也。经云: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是波罗夷罪。
〔六、不说过罪戒〕,不说过罪戒者,谓不应说他人好恶长短也。经云:闻外道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辈,令生善信,若反更自说他人罪过,是波罗夷罪。
〔七、不自赞毁他戒〕,不自赞毁他戒者,谓不自矜伐,不谤他人也。经云:若自扬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波罗夷罪。
〔八、不悭戒〕,不悭戒者,谓心无鄙吝,悉舍所有也。经云: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随人所须,一切给与,而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是波罗夷罪。
〔九、不瞋戒〕,不瞋戒者,谓不应生忿怒之心也。经云: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仗,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波罗夷罪。(前人,即被打之人也。)
〔十、不谤三宝戒〕,不谤三宝戒者,谓于佛法僧所,常当恭敬尊重,不应谤毁也。经云:见外道及以恶人,一言谤佛音声,如三百矛刺心,况口自谤,不生信心,孝顺心,而反更助恶人,邪见人谤,是波罗夷罪。
十戒──沙弥十戒
【三藏法数】
(出翻译名义并沙弥十戒法)
梵语沙弥,华言息慈。初受十戒,名为沙弥;后受具足戒,名为比丘也。(具足戒者,即二百五十戒也。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一、不杀戒〕,谓常念有情,皆惜身命,应当怜悯,慎勿伤害,是名不杀戒。
〔二、不盗戒〕,谓物各有主,虽一针一草,亦不当攘窃,是名不盗戒。
〔三、不淫戒〕,谓清净自守,不犯色欲,是名不淫戒。
〔四、不妄语戒〕,谓言说诚实,不以虚言诳他,是名不妄语戒。
〔五、不饮酒戒〕,谓酒能昏神乱性,增长愚痴,应当绝饮,是名不饮酒戒。
〔六、离高广大床戒〕,谓所坐之床,高不过尺六,广不过四尺,若过此量者,名高广大床,则不当坐,是名离高广大床戒。
〔七、离花鬘等戒〕,谓不著花鬘璎珞,不用香油涂身,是名离花鬘等戒。
〔八、离歌舞等戒〕,谓不自歌舞,亦不辄往观听歌舞,是名离歌舞等戒。
〔九、离金宝物戒〕,谓金银钱宝,不当蓄积,亦不许手执,是名离金宝物戒。
〔十、离非食时戒〕,谓佛制午时为食时,若过午,则不当食,是名离非食时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