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同人于野
《周易注疏》卷二〈同人〉~44~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九三,需于泥,致寇至。《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九五,需于酒食,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唐·孔颖达疏:「同人谓和同于人。于野亨者,野是广远之处。」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九三,需于泥,致寇至。《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九五,需于酒食,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唐·孔颖达疏:「同人谓和同于人。于野亨者,野是广远之处。」
《漢語大詞典》:野树(野樹)
《漢語大詞典》:野次
(1).野外止宿之处。《三国志·魏志·陈群传》:“若必当移避,缮治 金墉城 西宫,及 孟津 别宫,皆可权时分止。可无举宫暴露野次,废损盛节蚕农之要。”《资治通鉴·后周太祖显德元年》:“是夕,帝宿於野次。”《明史·刘士元传》:“野次无杖,取生柳榦痛笞之四十。”
(2).止宿于野外。 南朝 梁 沈约 《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富商野次,宿秉停菑。”《新唐书·李光弼传》:“是日, 思明 果召 日越 曰:‘ 光弼 野次,尔以铁骑五百夜取之。不然,无归!’” 金 王若虚 《臣事实辨下》:“ 西平 曰:‘天子野次,臣下知死敌而已。’”
(2).止宿于野外。 南朝 梁 沈约 《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富商野次,宿秉停菑。”《新唐书·李光弼传》:“是日, 思明 果召 日越 曰:‘ 光弼 野次,尔以铁骑五百夜取之。不然,无归!’” 金 王若虚 《臣事实辨下》:“ 西平 曰:‘天子野次,臣下知死敌而已。’”
《漢語大詞典》:露根
指百姓流离失所,暴露于野。根,国之根本,指人民。《三国志·吴志·陆凯传》:“民有离散之怨,国有露根之渐。”《三国演义》第一二○回:“今国无一年之蓄,有露根之渐。” 明 彭大翼 《山堂肆考·人事·露根》:“史云:国无一年之积,则有露根之渐。露,暴露也;根,民根也。国以民为本,故国无积蓄,则民渐至於流离暴露也。”
《漢語大詞典》:分鹿
(1).《列子·周穆王》谓: 郑 人有薪于野者,毙奔鹿而藏诸隍中,覆以蕉叶。俄而忘其藏处,遂以为梦。而沿途诵其事。傍人有闻者,因其言而取之。薪者是夜真梦藏鹿之处及得鹿之人。次日晨按所梦往索,及涉讼。士师遂中分其鹿予此二人。后因以“分鹿”喻将真作梦,将梦作真,错乱颠倒。 宋 黄庭坚 《和刘景文》诗:“分鹿谁觉梦,亡羊路南北。”
(2).犹逐鹿。谓国家政权瓦解之时,群雄乘机起而争夺天下。 宋 刘克庄 《贺新郎·题蒲涧寺》词:“歷歷 汉 初 秦 季事,山下瓜犹未熟。过眼见、羣雄分鹿。”参见“ 逐鹿 ”。
(2).犹逐鹿。谓国家政权瓦解之时,群雄乘机起而争夺天下。 宋 刘克庄 《贺新郎·题蒲涧寺》词:“歷歷 汉 初 秦 季事,山下瓜犹未熟。过眼见、羣雄分鹿。”参见“ 逐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