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歙州剌史邢君墓志铭 唐 · 杜牧
四言诗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五十五
亡友邢涣思讳偫大和初进士第东都一面涣思私自约曰。邢君可友。后六年。宣州吏部沈公。涣思京口事王并州。俱为幕府吏二府相去三百里。日夕涣思佽助并州钜细合宜。后一年。奉沈公命北渡扬州丞相牛公往来京口并州峭重。入幕贤士京口繁要游客所聚。易生讥议并州行事有不合理言者不入涣思必能夺之。同舍以为智。不以为颛。并州以为贤。不以为僭侵。游客不肖不能私论议以一辞公事晏欢。涣思口未言。足未至。缺若不圆。曰。往年私约邢君可友。今真可友也。卢丞相商镇京口涣思复以大理评事府命。今吏部侍郎孔温业中书舍人重名御史中丞补阙贺客孔吏部曰。中丞得以御史重轻补阙宜以所知相告。涣思言。中丞曰。我不素知。愿闻其为人具以京口所见对。后旬日。诏下为监察御史会昌五年涣思户部员外郎出为处州。时牧守黄州岁满池州。与京师人事离阔四五年矣。闻涣思出。大喜曰。涣思不容会昌中不辱吾御史举矣。涣思处州歙州自池转睦。歙州相去东西三百里。问来人曰。邢君何以为治。曰。急于束縳黠夷。冗事弊政不以久远必务根本曰。邢君去缙云日。稚老泣送于路。用此术也。复问閒日何为。曰。时饮高歌极欢曰。邢君不喜酒今时饮酒且歌。是以不用系虑而不快于守郡也。复问曰。日食几何。曰。嗜彘肉。日再食三致专书曰。本草言是肉能闭血脉。弱筋骨。壮风气。嗜之者病风。数月。涣思握管两手反去背仆于地。竟日识人。果以风疾废。舟东下。次于睦。两扶相见。言涩不能拜。语及家事。曰。为官俸钱骨肉亲友。随手皆尽。盖壮未期病。病未期死。今病必死。未死得生至洛幸矣。妻儿不能知矣。君进士及第历官九。历职八。始太子校书郎协律郎大理评事监察御史京兆府司录殿中侍御史户部员外郎处州剌史歙州剌史。职为浙西团练巡官观察推官度支巡官。再为浙西观察推官。转支使户部员外郎判度支案。代刘祯为制使使镇魏料军食赐绯银章。初副李丞相回再副高尚书铢抚安上党三面征师。大和三年六月八日。卒于东都思恭里。年五十。邢氏。周公次子靖渊封为邢侯。国灭因以为氏。西汉宇为太尉。子绥为司空曾孙世宗光武时骠骑将军世宗元孙禺因居河间。禺当曹魏时。参太祖丞相事。终于太常。邢有河间南阳。君实河间人太常后也。后至晋魏巳降。皆有官禄唐麟台郎中于君为曾祖麟台奉天待封。奉天缑氏至和。君即缑氏子。两娶。前夫陇西李氏忠州史佐次女。今夫南阳张氏。寿州剌史植女。四男。曰怿⿰(惨皆)温郎寿郎。用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偃师县某乡某里某原。葬有月日。其孤立使者哭告于柩。来京师请铭。铭曰。
十五知书,二十有文。
三十登进士,五十终剌史。
才能温良并包与之。
而止于斯七政在天。
一回一旋,差以氂数。
能穷知贤,贤者多天。
不肖寿考,谁为圣魁。
孔不能究无可奈何
付之以命,曰如命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