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郑佥判 其三 (1250年) 南宋 · 方岳
七言律诗
渔村留得旧蓑衣,鹭侣鸥朋共断矶。
衰发三千馀丈白,倦游五十二年非。
清风明月天四壁,老木苍藤草半扉。
寂寞相从交有道,骊驹未可遽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