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踏地出租钱


《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下·茶〉~230~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斤收拓地钱,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
《新唐书》卷五十四〈食货志四〉~382~
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谓之「拓地钱」,故私贩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