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邑志成有不察而斋怒者乃得谤又以有所誉来也感而赋之四首(题,康熙本作《修邑志成感赋四律》。) 其二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七言律诗 押覃韵
所期今昔力为担,每至淳漓再三
因事而言先史意,誉谁必试众谋参。
文如有阙真余罪,献或无徵亦邑惭。
渺渺中心谁与察(“因事而言先史意”句至此句,康熙本作“闻见异辞难一例毁誉何事莫多谈。已愁托始余愧,敢谓从同实众惭。我意孤悬知罪表”。 ),此身已拟怨劳甘(已,康熙本作“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