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 明 · 孙一元
七言律诗
溪上高秋云木凉,地偏人事不相妨。
开门江日流书幌,背水秋花照草堂。
堑北买田时未就,舍南种竹已成行。
幽居自拟王官谷,药裹书签引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