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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部

琴操
予尚友于乡之古我者,得师资焉。于汉一人曰董正伯和,家于番禺,通《毛诗》、《春秋》,明经,为儒名士。车遂自中原与居,送遂丧还,义动州闾。党锢祸萌,徵不就公车。清白之操,始终不渝,为之赋《玄云》。于唐一人曰张九龄子寿,产韶曲江,丧亲致孝感,能为文章,拜翰林学士,遂相明皇,知安禄山终必叛。唐帝任李林甫,日悯于色荒,贬九龄于荆,卒。可永伤,为之赋《荆山》。于宋一人曰崔与之正子,为增城人,起家参军,在在称循,登城谕叛卒,宵惧而奔。官广南安抚,泽于乡民。史弥远废立,辞俸不行。理宗命相,疏十三,陈秋菊寒泉,娱老海滨,为之赋《菊泉》。夫贵富亡常,贫贱斯安,苟利国家,一身遑恤。乡人之古我者如此。于戏,我犹未免为乡人也,其可不自敕哉!是用安歌命弦,俟审音者采焉。
油油玄云,蔽日之光。
有昏者椓,持天之纲。
禺原膴膴,可耕以粟。
驷马高车,无我囊三木。
若虞设罗,色斯駴而。
彼巢于幕,于嗟殆而。

我徂荆山,历彼林与丘。
大道坦坦,我行夷犹。
丘则有貉,林则有麻。
我采我猎,供我后裳与裘。
匪裘裳也,则无寒暑诒我忧。
嗟我后圣矣,国谁与预谋猗。

菊之株挺挺兮,匪则有柯兮。
泉之源庞庞兮,匪则有沱兮。
柯维其那,沱维其波,我啸以歌兮。
虽有胾肉,于以餐我菊兮。
虽有甘醴,于以酌我泉水兮。
匪菊之馨,匪泉之清,我忧如酲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