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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史可法(共 5 首) 七律 1五绝 2七绝 2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02—1645 【介绍】: 明河南祥符人,顺天大兴籍,字宪之,一字道邻。崇祯元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八年,以副使监江北诸军,抗御农民军。十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等四府及毗连的河南、湖广、江西部分地方,提督军务,屡挫农民军兵锋。十二年,丁忧去。服满复出,总督漕运,进南京兵部尚书。十七年崇祯自经于煤山,四月,马士英议立福王政权于南京,可法以七不可告之。福王立,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高弘图并命。旋被排挤,以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出镇扬州。镇将高杰与黄得功等争驻扬州,纵兵焚掠。可法苦心调和,勉令北伐。清摄政王多尔衮遗书劝降,可法报书拒之。清兵南下至扬州,可法调各镇兵无至者。城破自刎未死,被执不屈死。逾年,扬州人葬袍笏于梅花岭。谥忠靖,清乾隆改忠正。有《史忠正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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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1602年12月16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南明隆武朝廷谥忠烈,监国鲁王朝廷谥忠靖,永历朝廷改谥文忠。乾隆朝改谥忠正。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人(今河南开封市),锦衣卫籍。明末政治人物,东林党人,与姜曰广、高弘图并称“南中三贤相”。弘光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追赠太师。崇祯初以进士出身入仕,早年在南直隶参加镇压民变。崇祯末年,累官南都兵部尚书。甲申之变、清兵入关之后,史可法辅佐南明朝廷。弘光帝登基,史可法任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江北,节制四镇。弘光元年,镇守扬州。弘光二年四月,多铎南下,攻陷扬州,斩杀史可法。清朝秀才计六奇编写的《明季南略》记载史可法缒城出逃。全祖望《梅花岭记》则说史可法死在扬州,但是民间因为敬佩史可法,都相传史可法未死。乾隆年间,清政府在扬州建立史可法祠,并在官撰明史中敲定了史可法在扬州殉难的说法。现江苏省扬州市设有史可法纪念馆及其衣冠冢,其冢于文革中被发掘,只有玉带一条而已。其祠有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祀,今有守扬州诸将牌位。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七言律诗
六安署病中感怀 明末清初 · 史可法
七言律诗
待理犹烦苦抱疴,公馀侧枕柰如何。
民饥由己嗟艰食,兵悍逢人欲弄戈。
抚字无能先布德,催科宁忍复为苛。
白云交瘁燕山下,国手谁怜妙剂多。

五言绝句
忆母(时督兵白洋河) 明末清初 · 史可法
五言绝句
母在江之南,儿在淮之北。
相逢叙梦中,牵衣喜且哭。

来家不面母,咫尺犹千里。
矶头洒清泪,滴滴沉江底。

七言绝句
送管诚斋少宗伯同年归里 明末清初 · 史可法
七言绝句
长干秋老落潮初,一棹秦淮碧玉蕖。
独向新亭挥泪别,江南惟有管夷吾。

偶成 明末清初 · 史可法
七言绝句
逸兴豪情岂易降,试评今古有谁双。
近来学得持雌诀,镇日无言独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