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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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赋 东晋 · 曹毗
鱼丧成岛屿之墟,目落为明月之珠(《御览》九百三十八,不著名,疑承上曹毗,今附此俟考。)
《晋书》乐志曰:永嘉之乱。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没于刘、石。江左初立宗庙。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是后颇得登歌、食举之乐。明帝又诏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复置太乐官。鸠集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庾亮为荆州。与谢尚修复雅乐。未具而亮薨。及慕容隽平冉闵。邺下乐人颇有来者。永和十一年。谢尚镇寿阳。采拾乐人。以备太乐。并制石磬。雅乐颇具。太元中。破苻坚。获其乐工杨蜀等。闲习旧乐。于是四厢金石始备。使曹毗、王珣等增造宗庙歌诗。然郊祀遂不设乐。
皇矣简文,于昭于天。
灵明若神,周淡如渊。
冲应其来,实与其迁。
亹亹心化,日用不言。
易而有亲,简而可传。
观流弥远,求本逾玄
⑴ ○《宋书》乐志。《晋书》乐志。《乐府诗集》八。《诗纪》三十九。
复作诗 东晋 · 曹毗
逍遥云雾间,呼吸发九嶷。
游女不稽路,弱水何不之(○同上○《诗纪》云。曹毗传曰:桂阳张硕。为神女杜兰香所降。因以一篇诗嘲之。并续杜兰香歌诗十篇。甚有文彩。○逯案。此传及诗出《类聚》。不著作者。《诗纪》直题曹毗杜兰香别传。必有所据。今查《书钞》、《类聚》、《御览》等所引。或作曹毗神女杜兰香传。或作曹毗杜兰香传。或只作杜兰香别传。或只作杜兰香传。以各佚文校之。知皆为曹毗所传也。又《搜神记》所引与《类聚》略同。惟起首曰汉时杜兰香者。自称南康人。以建业四年春数诣张传云云。殊为可怪。盖此事既出于晋代。古今亦无建业之年号。《搜神记》此条当是后人羼入妄改者。又《书钞》、《类聚》、《御览》等引此传佚文不下十馀则。所言饮食男女、悲欢离合甚繁。与陶宏景之真诰极为类似。所载仙诗灵唱。实当时师巫道士受符书章以眩惑士庶之故技也。)
《晋书》乐志曰:永嘉之乱。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没于刘、石。江左初立宗庙。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是后颇得登歌、食举之乐。明帝又诏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复置太乐官。鸠集遗逸。而尚未有金石也。庾亮为荆州。与谢尚修复雅乐。未具而亮薨。及慕容隽平冉闵。邺下乐人颇有来者。永和十一年。谢尚镇寿阳。采拾乐人。以备太乐。并制石磬。雅乐颇具。太元中。破苻坚。获其乐工杨蜀等。闲习旧乐。于是四厢金石始备。使曹毗、王珣等增造宗庙歌诗。然郊祀遂不设乐。
于赫高祖,德协灵符。
应运扰乱,厘整天衢。
勋格宇宙,化动八区。
肃以典刑,陶以玄珠。
神石吐瑞,灵芝自敷。
肇基天命,道均唐虞
⑴ ○《宋书》乐志。《晋书》乐志。《乐府诗集》八。《诗纪》三十九。
曹毗一片光明锦,白地裁为负贩衣。
偶借酒杯浇磊块,九原可作幸无讥。
桂阳新命下彤墀,彩服行当欲雪时。
登第已闻传祢赋,问安犹听讲韩诗。
竹人临水迎符节曹毗《湘中赋》云:“筼筜中实,内有实,状如人也。”)风母穿云避信旗
无限湘中悼骚恨,凭君此去谢江蓠。
⑴ 桂阳山中有风母兽,击杀,见风辄活
愚溪桥外望,碧玉流洄洑。
心绝爱怜之,桨牙凭往复。
夕阳亦催人,东郭又沿麓。
欲见万株蕉,却对千株菊。
玲珑翠石畔,墨刻乱嵌屋。
试问小钱师,云何以狂目。
深园求笔冢,冢绕半山竹。
初篁荫厥萌,挺挺弥森肃。
吴乡四月生,林雨叫布谷。
八月掘采鞭,已虞捐春育。
楚南受气别,七月嫩梢矗。
一笑乞鸦锄,带芒早盈掬。
数年京国居,此味阙然独。
宁期湘中缘,果得筼筜谷魏曹毗《湘中赋》云:「其竹则筼筜。」)
无烦洗之净,只侍煮之熟。
不烟更不蔫,酃渌以倾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