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秦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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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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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廷吉(?
—1645年),本名应明经,又名应聚奎、应喜臣,字棐臣,浙江宁波府慈溪县籍鄞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应廷吉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浙江乡试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授砀山县知县,后曾任监察御史,巡按福建。
甲申变作,史可法在扬州督师,推荐应廷吉转任淮安府推官,与黄日芳、陆逊之、刘湘客、张襻、纪允明等在其幕下。
不久,他主持礼贤馆事务。
应廷吉精通天文,懂得勾股定理,史可法和其他官员商议屯田措施,打算让陆逊之驻守开封、归德;他驻守邳州、宿州。
他说:「国家本来有屯驻军队,世代受业为家产,何来閒置田地驻扎?
而且田地收获都给予官军,朝廷赋税又将从何而来?
听说诸生有人愿意上缴一百头牛、五百石麦博取县令官职,这就是当面欺诈!
」之后黄河戒严,史可法命秦士奇沿河堆土墩放炮架,应廷吉说:「这样没有用的,黄河沙土虚浮,水来就泛滥,何来安置炮架!
」获得纠正。
同年冬天,紫微垣星星黯淡,史可法夜在晚上找来他说:「垣星失去光芒怎办?
」他回答:「只有上相星明亮。
」可法悲伤地说:「辅弼星都黯淡,上相星可以独自生存吗?
」不久左良玉带兵东下,弘光帝传召史可法,于是将军事交付给他。
过了三天,应廷吉监督参将刘恒祚、游击孙桓、都司钱鼎新、于光前往泗州,经过淮安。
盱眙沦陷,史可法回到扬州,立刻命他在浦口督饷,又令他率军回归扬州,守住南门;同时令他监督游击韩飞转移州的兵器、粮饷几十万。
当晚应廷吉由城上缘索离去,第二天,扬州失陷,因此幸免于难。
清军破南京后去世。
黄日芳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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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芳(16世纪—17世纪),号蠡源,湖广承天府沔阳籍四川重庆卫酉阳宣慰司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黄日芳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中进士,工部观政,授霍丘知县,七年调任江阴县。
后曾任职朱大典军队的赞画,监督刘良佐军协剿史。
经史可法推荐,任兵部职方司郎中,和秦士奇到高邮督饷,别人都称他敏捷干练。
史可法在军队亲力亲为,他劝告:「书檄委托幕府,兵饷委托胥吏,相公只需要主持就可。
」又说:「用兵是致死之道,应以生机行动;将领是会死的官职,应以生气出行。
汾阳有很多歌姬,穷奢极欲,何曾因为私情废弃公务。
」史可法笑而不答。
随后他负责防河、清河和高邮,与来到的清朝使者辨论,又与陈士奇驻守邵伯,到扬州失陷后回乡。
隆武帝继位后,起用他为太仆寺少卿,福京沦陷后,不入城市,十馀年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