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赵志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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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广东高明人,字启图。
少有才,为辅臣赵志皋所重。
天启七年举人,授当阳县知县。
时县邑残破不堪,莅任后设义仓,兴学校,招集逃亡,民得稍安,有政声。
后补平山令,告归。
有《趋庭稿》、《游燕草》、《游滁草》等。
全粤诗·卷五九六
区怀瑞,字启图。
高明县人。
区大相之子。
少负大才,赋《秋雁诗》,赵志皋见之,深为器重。
尝与陈子壮、陈子升、欧主遇、欧必元、区怀年、黎遂球、黎邦瑊、黄圣年、黄季恒、徐棻、僧通岸重修南园旧社,称十二子。
明熹宗天启七年(一六二七)中举人。
历当阳、平山两县知县。
明末,与黎遂球、邝露等奔走国事,后遇害。
著有《琅玕巢稿》四卷、《玉阳稿》八卷,及《趋庭》、《游燕》、《游滁》、《南帆》诸草。
清于学修康熙二十九年刊本《高明县志》卷一三有传。
区怀瑞诗,《趋庭》、《游燕》、《游滁》诸草,未见存本。
存世别集,有《琅玕巢稿》、《玉阳稿》。
《琅玕巢稿》四卷,首二卷为诗,后二卷为文;《玉阳稿》八卷,首二卷为诗,后六卷为文。
今取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明天启崇祯间刊《琅玕巢稿》及明崇祯间刊《玉阳稿》为底本,仍依原刻本编次分卷。
今补辑明陆鏊、陈烜奎纂修崇祯十三年刻本《肇庆府志·艺文志》(区怀瑞任分辑)所录区氏诗,另作一卷。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李桢,字维卿,号克庵,安化(今甘肃省庆城县)人。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初任高平县知县,后调回朝廷任御史。明神宗万历初年,傅应桢因向神宗皇帝直言上书,招致神宗皇帝震怒,下诏书将傅关进监狱。李桢会同御史乔岩、给事中徐贞明,相联拥人监狱看护傅,又引起神宗皇帝的不快,按同罪论处,被贬为长芦盐运司知事。后相继调迁为归德推官、礼部主事、顺天府府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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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桢(1540年—1614年),一作祯,字维卿,号克庵,陕西庆阳卫官籍山西大同卫人。
陕西乡试第六名举人。
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七十三名,三甲第五十四名进士。
初任高平知县,后调回朝廷任御史。
万历初年,傅应祯因向皇帝直言上书,招致皇帝震怒,下诏书将傅关进监狱。
李桢会同御史乔岩、给事中徐贞明,相联拥入监狱看护傅,又引起皇帝的不快,按同罪论处,被贬为长芦盐运司知事。
后相继调迁为顺德府推官、礼部主事、尚宝司少卿,十五年三月升本司卿,十七年十二月升顺天府府丞。
万历十八年,洮河有警,极言贡市绝非良策,要求对以往设立互市的官员进行追责,这个意见遭万历皇帝否决。
十九年任湖广巡抚,万历二十年六月,召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进左副都御史,二十一年七月再迁户部右侍郎,因与户部郎中郑材不和,改调兵部。
万历二十二年五月十六日,改任兵部右侍郎,同年九月十一日,又调迁为兵部左侍郎。
万历二十五年九月,兵部尚书石星因壬辰战事不利下狱,由李祯临时主持兵部事务。
赵志皋认为李祯不懂军事,明确反对万历皇帝将兵部大权托付给李祯。
广东道御史况上进认为李祯庸鄙。
朝廷升邢玠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
万历二十七年二月李桢致仕。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李桢起用为南京刑部尚书。
三十九年因病擅自离职,令冠带闲住,以后不得推用。
万历四十二年三月卒,赐祭葬。

人物简介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德万,大田人。隆庆戊辰进士,历官礼部左侍郎有钟台遗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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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一俊(1540年—1591年),字宾阳,号钟台,福建延平府大田县人,民籍。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第三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名,二甲第三名进士。
选庶吉士,授编修,五年八月进侍读。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丁忧夺情,吴中行攻击张居正,赵用贤亦上疏批评,张居正大怒。
田一俊同侍讲赵志皋、修撰沈懋学等上疏力救。
九年五月负责编纂六曹章奏,丁忧归。
十二年六月复起侍读,充《大明会典》纂修官,十月升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十四年升国子监祭酒,十五年七月充经筵讲官,十六年十月迁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十七年二月代替生病的朱赓总理会试事宜,再充经筵讲官,六月升左侍郎,教习庶吉士,十九年正月掌翰林院印信,三月以病乞归,准回籍调理,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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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苏州府吴县人,字处元。万历八年进士。除顺德知县,擢礼科给事中。万历二十年,李献可等请使皇长子出阁就学,被黜。初春与昆山张栋、长洲吴元佳,上疏救之,并黜,时称吴中三谏。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处元,吴县人。万历庚辰进士,除知顺德县擢兵科给事中历户礼二科左右给事建言为民天启初追赠光禄寺少卿有吴西佚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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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春(1541年—1618年),字处元,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苏州市)人,民籍,官至礼科左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
次年任广东顺德县知县,升礼科左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以及叶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叶初春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1—1621 【介绍】: 明常州府宜兴人,字安节,吴俨侄孙。
万历五年进士。
授会稽知县,选授御史。
言大学士赵志皋昏庸宜罢,不纳。
视长芦盐,绘饥民图上奏,请振贷。
按江西,疏言税使潘相不法当治罪,不听。
还朝后,陈新政要计,痛规首辅沈一贯。
官至通政使。
乞休去。
有《奏疏遗稿》、《三忠文选》。
个人简介
吴达可 (1541-1621),字安节,宜兴人。明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有政声,授选御史,视盐长芦,遇灾荒,力请赈贷。改按江西,严惩不法。累迁通政使,乞休,卒于家。有《奏疏遗稿》、《三忠文选》。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安节,宜兴人。万历丁丑进士,官御史巡按江西直隶历官光禄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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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号安节,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县)人。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举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进士,授浙江会稽县、上高县、江西丰城县知县,为官有名声。
万历十四年(1586年),选为湖广道监察御史,曾经上疏请设立经筵勤学,并请万历帝与大臣、御史台的官员面议政务,万历帝称知道了。
大学士赵志皋久疾请求归乡,没有批准。
吴达可上疏力劝赵志皋,称其病老迈无能,应当罢免,万历帝没有同意。
万历二十八年正月,请求因始和布令,举行皇长子册立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礼仪,选取内阁大臣,补充负责谏议的官员,撤除掌管矿税的宦官使者,万历帝没有给予答复。
之后他改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去长芦视察盐政。
当年收成歉收,他绘成并敬上《饥民十四图》,竭力请求赈济。
税务使马堂、张日华主张增加盐税,商人诡辩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万六千金,请求从盐税中补给,户部同意了请求。
吴达可直言相争,事情得以停办。
万历三十年(1602年),改任江西巡按御史,税务官潘相殴打辅国将军朱谋圮肢体,并并且拘禁宗人宗达,诬陷他们抢劫税金,弹劾上饶知县李鸿暗中主使。
万历帝严厉斥责朱谋圮等人,免除李鸿官职。
吴达可称,“宗人无故遭到刑罚,又再加以斥责,将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惧。
李鸿无罪,不应当削职。
希望尽快惩办潘相罪行,恢复李鸿职位。
”同为御史的汤兆京也极力陈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说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为元恶,是残害民众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
万历帝均不予听从。
李鸿是大学士申时行的女婿,万历十六年考中顺天乡试,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过了七年后成为进士。
此事上,李鸿同潘相相争,以耿直刚强著称。
潘相又请求开发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开发泰和斌姥山石膏,吴达可再次极力劝阻,内阁大臣也产生争执,事情最终作罢。
回京后,他掌管河南道事务。
协助温纯考察京都官吏,不久进言更改政要,恳请规劝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奏折被留在宫中。
万历三十三年,提升为太仆寺少卿。
万历三十六年,又改为南京太仆寺卿。
万历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禄寺卿。
万历四十年四月,晋升为通政使。
镇抚史晋因罪罢免,上奏折诽谤朝廷官员,吴达可弹劾他,不久后者获罪。
随后他进言请求纠正奏折的样式,摒斥邪恶之徒等建议,得到万历帝赞许同意。
万历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请求归乡离去。
年八十一去世后,天启二年,赠右副都御史。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河南延津人,字仁夫,号对泉。
隆庆二年进士。
授兴化知县,选户科给事中。
万历中按察陕西,行之以宽,一反四方大吏刻核之风。
累官吏部尚书,秉铨政六年,温然长者。
对执政赵志皋、沈一贯不敢立异,因而能久于其位,而铨政亦日益废弛。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5—1596 【介绍】: 明四川南充人,字元忠,号元垒,陈以勤子。隆庆二年进士。授编修。为日讲官历詹事、吏部侍郎,与诸臣请立太子,虽未得允,而三王并封中止。万历二十一年秋,擢礼部尚书,领詹事府事。寻以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二十三年,言官同时落籍者二十余人,于陛上疏力救。改文渊阁。在直庐常以帝拒谏为忧。卒谥文宪。少从父习国家故实,为史官,益究经世学,尝参与预修世、穆两朝实录,并以副总裁编辑国史。有《万卷楼稿》。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元忠,南充人。隆庆戊辰进士,历官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赠少保谥丈宪有万卷楼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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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于陛(1545年—1596年),字元忠,号玉垒,四川顺庆府南充县人。
官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年十七举嘉靖辛酉科(1561年)四川乡试第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会试第三名,廷试二甲第七名进士,选庶吉士,四年三月授编修,充《世宗肃皇帝实录》纂修官,因父亲致仕,扶侍同回四川。
隆庆六年赴京师,以《穆宗实录》成,升修撰。
旋以太夫人去世归乡守制。
万历五年(1577年)以《世宗实录》成,升俸一级。
服阕,十月复除原职,十二月充经筵日讲官。
八年四月请求回乡省亲。
万历十一年十一月仍补日讲兼起居注,十二年二月升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修撰,四月充会典纂修官,十三年八月与右谕德张一桂主持顺天府乡试,十二月升翰林院侍讲学士,十四年父亲陈以勤去世,丁忧回乡。
十七年八月复召为日讲官,十一月升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掌院事,十九年正月升礼部右侍郎,仍掌詹事府印信,二十年正月与盛讷充礼部会试考试官,七月改任吏部右侍郎,经筵日讲如故,十月转左侍郎,教习庶吉士。
期间曾上奏册立太子、请万历皇帝能够早朝勤政,但是都没有收到回报。
到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八月,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日讲、教习如故。
他跟从父亲时,便勤读国家故实;担任史官时,更是习知典故,于经世之学尤有造诣。
上疏请招集人才,开设史局,纂修明朝国史,并兼任副总督官。
万历二十三年夏接替王锡爵,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参与机务。
疏请亲大臣,起用被罢忠贤(录遗贤)、奖励外吏、核实边饷、储养将才,慎择边吏,又请神宗亟图更始、兴修百业,但是神宗只是称赞却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
(优诏答之,而不能用)。
后来又再三力救因兵部考选军政而被削职的言官。
神宗俱不采纳。
不久,改陈于陛为文渊阁大学士,而以甘肃破贼功,加太子少保。
是时内阁辅臣计四人:赵志皋、张位、沈一贯、陈于陛,为同年进士,遇事虽无掣肘,但因神宗一再拒谏,上下隔绝,政事久废。
陈于陛为此忧形于色,终日叹息不已。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十二月十三日卒于官,年五十二。
赠太子少保,谥文宪。
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东青城人。万历八年进士。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以上疏救钟羽正、李献可,忤帝意,罢归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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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其休,字振孙,山东济南府青城县人,军籍。
山东乡试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七名进士。
累官工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援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四五一
曾仕鉴,字明吾,一字人倩。
南海人。
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一五八五)举人。
二十年(一五九二)任内阁中书,历官户部主事。
时值倭寇入侵,赵文懿延仕鉴画策。
仕鉴著《兵略》上之,宋经略应昌得之,疏请加仕鉴职衔。
仕鉴官侍从,尤留意民瘼,锦衣千户韦梦麒请采珠,仕鉴即上疏止之。
又疏修屯政。
会差趱南直隶白粮,乘便南还,遂不复出。
有《庆历》、《公车》、《洞庭》、《罗浮》、《和杜》诸集。
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九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8—1605 【介绍】: 明苏州府长洲人,字公美,号虚台。万历八年进士。为襄阳知县。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给事中。二十年,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以请豫教元子得罪。之佳疏救,与张栋、叶初春并斥,时称吴中三谏。
维基
吴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给事中,因国本之争撤职。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
初为湖广襄阳县知县。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吴之佳与叶初春、张栋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吴之佳病卒。
天启初年,追赠太仆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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