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477—1546 【介绍】: 明山东诸城人,字仲鸣。弘治十八年进士。嘉靖六年,以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入直文渊阁。丁忧后,久不召,与夏言谋。十八年,因言等荐,充行边使,改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因广受诸边将吏馈遗,归以赂权贵,得再入阁。加少保、武英殿大学士。二十一年,代夏言为首辅。后以其子中进士有弊端,为严嵩所攻,革职为民。穆宗时追复原官,谥文懿。维基
翟銮(1477年—1546年),字仲鸣,号石门,锦衣卫籍,山东青州府诸城县人,弘治乙丑进士,嘉靖朝官至礼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三任内阁首辅。曾祖父为锦衣卫校尉,翟銮遂寄籍顺天府。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正德元年(1506年),授翰林院编修。刘瑾用事,改翰林官为部曹,翟銮改刑部主事,不久复官翰林,进侍读学士。嘉靖年间,累升至礼部右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春被举荐入内阁。杨一清认为其名望尚浅,请用吴一鹏、罗钦顺,而嘉靖帝不批准,仍命其为吏部左侍郎,后擢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赐银章「清谨学士」。以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入阁办事,加少保、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嘉靖二十一年(1541年),夏言被罢免,翟銮升为内阁首辅,进少傅、谨身殿大学士,任内与严嵩不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在明甲辰科场案中因儿子翟汝孝、翟汝俭科举舞弊,被严嵩弹劾而得罪削籍,严嵩继为首辅。隆庆帝继位后,恢复官职,赐谥文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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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福建汀州卫人,字瑞卿。正德六年进士。授大理评事,升右寺副。谏武宗南巡,廷杖,谪都察院照磨。世宗即位,升严州知府。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瑞卿,汀州卫人。正德辛未进士,官大理寺副有九龙山房集维基
郝凤升,字瑞卿,号九龙,福建汀州卫(今属长汀县)人,军籍。福建乡试第七十九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任大理寺副。正德十四年(1519年),谏武宗赴榆林,入锦衣狱。不久,武宗又下诏南巡,凤升与大理寺正周叙等十六人联名上疏。武宗大怒,各令廷杖。凤升贬都察院照磨。次年回乡调养。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嗣位,郝凤升任浙江严州府知府,在职五月,奉命入京朝觐,舟至扬州瓜州渡,旧伤复发,折回长汀调理,不久卒,年五十四。葬于长汀西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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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7—1551 【介绍】: 明浙江黄岩人,字宗贤,一作叔贤,号石龙、久庵。以荫入官,累擢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因师事王守仁,而守仁为桂萼等所忌,乃受黜。在大礼之议中与张璁、桂萼合,受世宗知遇,仍为守仁讼冤。又潜附夏言而与张璁悖。其学说初宗程、朱,后转师守仁,晚年主张良知来源于日常生活。有《石龙集》、《明道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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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衡,字子莘(子萃),号师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县)人。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七名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三甲105名进士,任太常博士。嘉靖三年(1524年),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当时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妇朝贺。朱浙与马明衡上疏反对。因为当时明世宗给予尊生母为太后,而两人奏摺违背旨意。遂以离间宫闱,归过于上,下诏狱拷讯。侍郎何孟春、御史萧一中论救,均不被听从。御史陈逅、季本,员外郎林应骢继续上谏,明世宗更怒,一并将数人下诏狱并谪边。当时明世宗欲杀死朱浙、马明衡两人,内阁大臣蒋冕称道:“陛下有尧舜之治,奈何还有杀死谏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气,遂欲戍之。蒋冕继续请奏,并为之哭泣。于是改为杖刑八十,除名为民,两人遂废。廷臣虽多有论荐,不复召用。明史将马明衡字载为“子萃”,经考证系记载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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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生卒】:1477—1524 【介绍】: 明湖广蒲圻人,字忠父,号东澥。正德十二年进士。谢病归。嘉靖初为礼部主事。曾疏陈勤圣学、笃亲亲、敬大臣、开言路等十事。以争世宗本生父尊号事,死于廷杖之下。
仵瑜(1477年—1524年),字忠父,号东澥,湖广武昌府蒲圻县(今湖北省蒲圻县)人。进士出身。仵瑜之父仵绅历任工部主事。仵瑜从小即有操行志向,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湖广乡试第一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会试第三百十九名,廷试二甲四十二名进士,都察院观政,随即谢病归。此后起用为礼部主事,再次引病归乡。明世宗继位,起用为原职。曾经上疏劝阻皇帝勤政并招募人才等建议。大礼议事件中被杖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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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字从一,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承天府钟祥县(今湖北省钟祥市)人,进士出身,明朝户部尚书孙交之子。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九年孙元登甲戌科三甲进士,初授温州府推官,十五年四月选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世宗继位,十六年十二月授翰林院编修,充《武宗实录》纂修官。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以实录成,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八年八月升官至四川副使,十一年四月以父尚书孙交老病,乞归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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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粤诗·卷二一六【介绍】: 明广东顺德人,字邦正。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锦衣千户刘淳枉法杀人,士奇屡疏请逮治,竟正其罪。嘉靖三年,与群臣谏尊世宗本生父事,受杖几死。官至山东右布政使。
刘士奇,字邦正。顺德人。明武宗正德十二年(一五一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会哭谏大礼,廷杖几死。已,迁郎中。历官至山东右布政,治狱平寇,所至著绩。以病乞归,杜门八年卒。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七有传。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邦正,广州顺德人。一云龙门人,正德丁丑进士,刑部郎中,出知梧州府,历山东右布政使。维基
刘士奇(1477年—?),字邦正,号石桥,广东广州府顺德县人。广东乡试第十名,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二百六十名,廷试三甲一百十四名进士,大理寺观政,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参与左顺门哭谏,受杖几死。升员外、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任广西梧州府知府。破格升任广西左参政,迁江西按察使,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一月累官山东右布政使,乞病致仕归,杜门八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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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7—1546 【介绍】: 明浙江兰溪人,字虞佐,号渔石。正德三年进士。任郯城知县,嘉靖时,累迁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罢榷税及虚田之租。进兵部尚书,总制三边军务。赈陕西饥,屡败吉囊及俺答。累官至吏部尚书。以年老多病,每事咨僚佐,辄为所欺,罢为民。卒后复官,谥文襄。有《渔石集》。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虞佐,兰溪人。正德戊辰进士,累官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赠少保谥文襄有渔石集明诗纪事·戊签·卷十
龙字虞佐,兰溪人。正德戊辰进士,除郯城知县。入为御史,擢陕西提学副使,历山西按察使。召拜太仆卿,改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连,兼巡抚凰阳诸府。进左副都御史,历吏部侍郎,进兵部尚书,总制三边,召拜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乞归。寻起南刑部尚书,就改吏部,入为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进吏部,黜为民卒。后以子修撰汝楫疏辨,诏馒官,赠少保,谥文襄。有《渔石集》四卷。 (《四库总目》:龙所著有《黔南集》、《江右集》、《关中集》、《晋阳集》,其文颇具浩瀚之气,诗尤长于五言。《艺苑卮言》:唐虞佐如苦行头陀,终少玄解。 《国雅》:唐文襄风度环爽,颇臻古雅。集为蔡子木所编辑。中有「长淮接江水,千里映空色」,「夜雨分芝草,晴天落囊鱼」,亦作玄解语。 《明诗选》:陈卧子曰:「渔石五言本之少陵,已涉藩篱,浙窥堂奥。」李舒章曰:「渔石五言律诗刁斗精明,风云狎竞,足为名家。」)维基
唐龙(1477年—1546年),字虞佐,号渔石,浙江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市)人,正德戊辰进士,嘉靖间累官吏部、刑部、兵部尚书。谥文襄。唐龙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弘治十四年(1501年)举辛酉科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山东郯城县知县。正德六年(1511年),畿内爆发刘六刘七起义,席捲多省,唐龙数次抵禦刘六进攻。父丧丁忧去职。服除,授监察御史,出按云南。钱宁义父参将卢和坐罪当死,钱宁为奏辩,下镇抚覆勘。恰会遣官录囚,钱宁下属欲出面和解,为唐龙所逮捕,正其罪。再出按江西。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七月唐龙升任陕西提学副使,嘉靖五年(1526年)十一月迁山西按察使,六年十二月召为太仆寺卿。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唐龙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八年十月召拜为右副都御史,回都察院管事。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升左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年),陕西发生大饥荒。吉囊拥众临边,延绥告警。明世宗命唐龙担任兵部尚书、三边总督并兼理振济,发内帑金三十万前往。唐龙用总兵官王效、梁震,屡次击退敌军。嘉靖十四年(1535年),召为刑部尚书。九庙修成,唐龙上充军应赦者一百四十人,除丰熙、杨慎、王元正、马录、吕经、冯恩、刘济、邵经邦外,其馀人全部释放。尚书六年考满,十六年(1537年)八月加太子少保。十七年四月,唐龙遂以母老乞归侍养。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八月,再起用为南京刑部尚书,随即于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次年兵部尚书戴金罢免,世宗召还唐龙替任,四月兼提督团营军务。太庙修成后,加太子太保。十二月代熊浃为吏部尚书,其为官劳绩,凡事均咨询僚佐,因年迈多病,动辄为僚佐所欺。御史陈九德劾前选郎高简罔上行私,连及唐龙衰暮。高简下诏狱,唐龙引疾辞职未成,吏科给事中杨上林、徐良辅又疏论高简之事,世宗下诏,高简杖刑六十遣戍,杨上林、徐良辅因不早言罢官,唐龙则黜为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卒于回乡途中。经过数年,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辩解,朝廷复其原职,追赠少保,谥文襄。唐龙曾与严嵩为善,其罢官之事,实为夏言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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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玄锡(1477年—1544年),字天启,号东峰,直隶徽州府休宁县民籍,婺源县人,正德庚戌进士,嘉靖时官至户部侍郎。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五十七名,二甲二十二名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次升迁至兵科都给事中。反对廖铠冒功,继而反对明武宗北巡昌平、宣府、大同。明世宗即位,汪玄锡反对世宗宽恕张铣、许泰罪。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改北太仆寺少卿,五年五月改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晋太仆寺卿,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因李福达之狱连坐撤职,閒居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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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湖广咸宁人,字昭大。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谏武宗南巡,谪国子学正。嘉靖初擢御史,以请恤议礼杖死诸臣,谪四川成县典史。累升南京户部员外郎。维基
王懋(1477年—1538年),字昭大,号江涯,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人,军籍。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陕西乡试第六十三名举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四名,三甲第一百十九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1519年)因参与兵部武选司郎中黄巩等疏谏明武宗南巡,谪任国子监学正。明世宗即位后,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起复原职,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选授山东道监察御史,四年(1525年)三月因上疏请求优恤大礼议中杖刑死去的官员家属,而招致世宗大怒,被贬为高县典史,迁万泉县典史,官至河南怀庆府知府。以子王用宾贵赠南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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